无锡涉及行人的交通事故中逾三成行人负有相应责任
更新时间: 2020-03-09 06:47 热度: 1181°
机动车与行人发生碰撞后,即使机动车没有违法行为,但很多人认为行人在交通参与者中是“弱势群体”,机动车必须负全责或对行人作出相应赔偿。昨从交警部门了解到,全市涉及行人有关的一般程序处理的交通事故中,有三成以上的事故行人负有相应责任。
“在行人受伤害的交通事故中,违规横穿马路,未在人行横道上行走是最高发的主因。”交警相关负责人说,其次是行人在机动车道内行走、行人跨越道路隔离设施的、行人进入高速公路等,这都是目前最为常见的行人主要交通违法行为。据统计,今年以来,全市涉及行人交通事故(一般程序)461起,其中行人有责的150起。
行人交通违法行为增多是什么原因造成的?交警介绍,主要是许多行人对于违法行为的危害性意识不强,自认为机动车不敢撞行人,即便撞上了,行人作为弱势群体,赔偿方肯定是机动车。
行人横穿马路被撞,该谁担责?交警部门介绍,此类事故责任认定不能一概而论,要视具体的事故情况而定,其中主要是根据交通事故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来最终确定当事人的责任。也就是说,不管事故当事人采取的是什么样的交通方式,在交通事故认定方面是平等的。
文明锡城,不仅需要“车让人”,也需要“人守规”。目前,交警在全市开展城市道路显见性交通违法严管行动,其中也专门针对行人闯红灯、不走斑马线等违法行为进行专项整治,目的也就是在于降低行人交通事故的发生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