渑池交警:对辖区11家运输企业进行处罚
更新时间: 2020-03-09 07:14 热度: 1048°
【中原经济网讯】(河南经济报记者 丁光展 见习记者 王盾 通讯员 闫丽娟)车辆超载是一种严重的交通违法行为,是造成交通事故的重要因素。近日,渑池交警大队约谈了存在货车超载违法行为的11家货运企业法人,并依法对其进行了严厉的处罚。
约谈会上,源头办主任张标强调了企业超载车辆对交通安全带来的隐患和严重性,要求企业法人要尽职尽责时时刻刻把安全放在第一位,严格落实各项安全监管措施,切实加强车辆动态监管和驾驶人安全教育,真正从源头上减少违法行为的发生。严格加强GPS监控平台管理,确保GPS监控平台二十四小时专人值守,每辆车都必须安装有GPS定位系统,加大GPS巡查力度,对存在的交通违法及时进行提醒并纠正。对交警部门每月网上巡查发现的企业车辆存在的违法未处理和逾期未检验信息,企业一定要认真落实,及时通知车主和驾驶员到交警部门消除违章并按期检验车辆。每月组织驾驶员学习道路交通法律法规,提高驾驶员交通安全意识,教育驾驶员杜绝超载、超速、疲劳驾驶、酒后驾驶、强超强会等交通违法行为,让驾驶员把安全驾驶和文明驾驶变成自身一种良好习惯,杜绝交通事故发生。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二条第四款规定,运输单位的货运车辆超载,经处罚不改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处以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最后,渑池交警大队依法对渑池诚程运输有限公司、渑池县聚通商贸有限公司等11家货运企业的法人分别进行了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