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山交警大队交通事故处理中队:交通安全重千斤 克难攻坚为民生
【中原经济网讯】(河南经济报记者 付宜成 见习记者 代常刚 通讯员 卢开春 杨威)7月2日22时8分许,河南省罗山交警大队交通事故处理中队中队长翟运方接到楠杆派出所警情通报:在312国道楠杆镇境内楠杆高中门前路段,一名行人被车辆撞击致死,肇事车辆逃逸。鉴于案情重大,翟运方立即带队火速赶赴事故现场,并及时向大队主要领导报告。
经过勘察发现,事故现场没有任何散落物,根据车辆痕迹初步判断肇事车辆为大货车。为尽快恢复交通,避免发生二次伤害,翟运方主动联系县民政部门将死者暂时安放到罗山殡仪馆。
经连夜走访事故现场周边群众,翟运方了解到车辆在肇事后往罗山方向逃逸,并基本掌握了肇事时间段。翟运方又立即到县局视频侦查大队调取视频资料和卡口照片。通过大量认真仔细地比对分析,终于成功确定几辆疑似嫌疑车,并逐一与对方取得联系,仔细询问驾驶员在驾车通过事发地所见到的情况。经综合分析,最终锁定鲁HQY**4号大货车有重大嫌疑。
随后,翟运方等人在信阳市平桥区某停车场发现嫌疑车辆。经仔细检查发现,该车前外壳有明显撞击痕迹,且纹路清晰,与死者被撞部位高度吻合。在大量事实证据面前,驾驶员李某义(男,44岁,河南省确山县竹沟镇居民)供认其发生交通事故并驾车逃逸的犯罪事实。
凭借高度的责任心和日常积累的丰富工作经验,经过12小时连续艰苦奋战,一起致人死亡的重大交通肇事逃逸案件终于成功侦破。
每当一起起交通肇事逃逸发生,案子摆在面前,事故处理中队民警都会克服重重困难,以顽强的工作作风破获案件,成功抓获肇事嫌疑人,最大限度地给受害人家属一个交待。虽然交通事故处理岗位是一个特别辛苦的岗位,一年365天,风雨无阻,24小时待命出警,但中队所有同志忠于职守,以苦为乐,作风顽强,善打硬仗。
2016年7月份以来,罗山县交警大队新的领导班子调整组建。局党委、交警大队班子都给予事故处理中队特别的重视,配强配足警力,加大后勤保障力度。事故中队现在共有民警11人、辅警11人、职工1人,承担着罗山县辖区所有交通事故的处理工作。年均处理道路交通事故6000余起,办理交通肇事案、危险驾驶案、重大责任事故案等刑事案件150余起,办理无证驾驶、肇事逃逸等交通违法行政处罚案件2500余起。事故处理中队2005年、2006年、2017年三次荣立集体三等功,先后获得“信阳市优秀人民警察”、县委表彰的“优秀共产党员”、市公安局嘉奖、“先进个人”、“优秀辅警”等奖励十多人次,所破获的交通肇事逃逸案获得市、支队及县局等多级公安机关通报表扬。
事故处理中队积极落实上级“放管服”要求,大胆创新,在工作中积极宣传引导当事人对符合快处快赔条件的轻微交通事故运用手机“APP”快速处理,方便群众的同时也减轻了民警工作负担。同时,“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一体化处理中心”已在罗山县事故处理中队挂牌成立,法院、司法调解、保险、交警四个部门合署办公,信息共享,真正实现让当事人只进一个门就能处理好交通事故的全部问题。
事故处理中队将一个个交通肇事的违法犯罪嫌疑人绳之以法,以最大的耐心和爱心调解和化解每一起赔偿纠纷,也赢得辖区广大群众的交口称赞。中队全体同志在局党委、交警大队的坚强领导下,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一如既往忠于职守,全心为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