页面载入中...

当前位置:
首页 > 车祸新闻 > 交通事故“私了”仍需法律保驾

交通事故“私了”仍需法律保驾

  发生交通事故后,双方私了解决,的确会省事不少。但殊不知,私了也并非一了百了,也并非所有的交通事故都适合私了,仍需要依靠法律来维护当事人的权益。

  9月下旬的一天,正阳县某乡镇农民刘某的妻子在赶集返家途中被邻村的杨某驾驶的面包车撞伤。次日,杨向刘许诺,等刘妻出院后,他将赔偿全部医疗费用,请求与刘“私了”,并给刘800元钱。刘考虑到与杨是熟人又是邻村,就同意与其“私了”。刘妻出院后,杨某就以没钱为由一直搪塞刘某,不支付医疗费。刘某后悔不已,将杨某告上法庭,但由于缺少有关证据,刘某只能获得部分医疗费赔偿。

  像刘、杨二人这样因交通事故“私了”不当引起纠纷闹上法庭的事不是个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条规定: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未造成人身伤亡,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可以即行撤离现场,恢复交通,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仅造成轻微财产损失,并且基本事实清楚的,当事人应当先撤离现场再进行协商处理。

  在发生交通事故时,若遇到上述规定之外的情形,还要进行“私了”的话,常常伴随着风险:一是“私了”后,现场证据灭失,一旦发生纠纷,交警部门无法进行责任认定,双方只能通过诉讼来解决问题。但按照谁起诉谁举证的司法原则,将大大增加原告的维权难度。加之人伤事故通常比较复杂,车主很难判断哪些费用保险可以理赔,哪些不能理赔,如果自行协商解决,可能会给后期向保险公司索赔带来麻烦。二是如果伤者病情恶化需要继续治疗,实际医疗费就会与“私了”时达成协议之间的赔偿数额出现反差,纠纷难以避免。三是车体的损伤部位在“私了”时如果没有具体明确,一旦相关当事人发现问题,再要求对方赔偿,纠纷极易发生。

  笔者认为,在不慎发生交通事故时,一旦遇到有人员伤亡或车辆严重受损、驾驶员有“酒驾”或“药驾”嫌疑、驾驶员无证驾驶、肇事车辆手续不全、事故起因和责任有争议等情况时,切莫“私了”解决。特别是出现人身伤亡的交通事故,当事人要立即拨打报警电话或向执勤民警报案,请求公安交警部门依法处理。即便打算“私了”,有些证据还是要注意保留的。同时还要在“私了”协议书上共同签名,以保证其法律效力。  (钟长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