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醒!昨下午,开发区陈庄路发生一起车祸,就因为微信
时下发微信成为了时髦,人们可以通过微信畅所欲言,发张照片抒发自己的情感,表达自己的想法和愿望。然而,玩微信也得分场合,如果在开车时还玩,那就不对了,而且还可能引发事故。
昨天下午3点左右,在姜堰开发区陈庄路上,一名男子就因为开车发微信,结果撞上了前面的一辆同向行驶的拖拉机。事故造成拖拉机驾驶员受伤,两车严重受损。
记者在现场看到,发生事故的两辆车相距20多米,黑色奔驰轿车车头朝南停在马路南侧,车头已经面目全非,损坏相当严重,车头被撞烂,车内气囊打开,车零件散落一地。而拖拉机失控后在路面上划了一道弧形,车头朝西斜跨在北侧路牙上,挡风玻璃全部破裂,前右轮胎撕断掉落,东西20多米的路面上到处散落着白色石子,现场一片狼藉。
事发路段双向6车道,事发时段车流量又不大,这起事故究竟是怎么发生的呢?民警调查后找到了答案。
“(当时)路上车子比较少,几乎没有车子,所以我就比较松驰了,就没太注意,小孩在旁边吃冰淇淋,我看到孩子吃得比较天真,看到女儿可爱的样子就忍不住拿出了手机拍微信小视频。”司机黄先生说。
就在黄先生扭头拍微信小视频的一瞬间,前面“砰”的一下,他就什么都不知道了,感觉眼睛前面白花花的一片,然后就蒙了,车上好像着火了一样,都是烟。
就在这刹那间,车辆失去控制,径直朝着前面同向行驶的拖拉机撞去。
记者采访中了解到,开车发微信、刷微博不再只是交通“陋习”,而已经成为诱发拥堵、事故的原因之一。调查显示,10起事故中近两起事故会涉及使用手机。
泰州姜堰区交警大队开发区中队副中队长柯向呤说:“道路交通情况瞬息万变,驾驶员开车时打电话、玩手机会严重分散注意力,一旦出现险情难以及时发现或处理,极易一发生车祸。本起事故就是因为驾驶员黄某在驾驶时拍视频、发微信而引起的。
《道路交通安全法》中明确规定,驾驶机动车不得有拨打接听手持电话、观看电视等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
在线君提醒:
道法规定,驾驶时拨打、接听手持电话,可罚款50-100元、记2分。开车发微信、刷微博等行为,则可认定为驾车时有其他妨碍安全行车行为的,也可处以罚款50-100元、记2分。不过,出于安全考虑,“低头族”们放下手机专心开车还是要靠自觉。最好的办法还是要小心开车,规矩开车,别再麻痹大意!
《姜堰日报》全媒体记者 赵卫军
通讯员 黄小旻
编辑 黄小黄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