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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交司机一天内引发3宗事故 交警深度调查发现蹊跷

大洋网讯 6月26日,市民报警在福田深南路车公庙地铁站路段,一辆公交车发生了交通事故。交警赶到现场一看,公交车司机竟然一身酒气。事故发生后交警并没有把这一宗案件按照普通醉驾案件处理,这究竟是为什么呢?昨日,深圳市交警局通报了组建特调队后调查的事故典型案件及深度调查情况。记者从现场了解到,深圳交警强力推进交通事故深度调查工作,有效倒逼交通安全主体责任的落实,形成“向源头推进、向行业管理推进、向监管责任推进”的事故防控新模式。

大巴司机为何涉嫌醉驾

6月26日傍晚6点40分左右,市民报警在深南路车公庙地铁站路段,一辆东部公交的大巴车与一辆小车发生碰撞。交警到场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公交车司机邓某的呼气酒精含量达到了156mg/100ml,最终抽血检测为128.36mg/100ml。根据规定,公交车司机上岗前都有严格的检查,为什么司机邓某可以顺利通过岗前检查开车上路呢?

“更令人咂舌的是当天大巴司机造成了三宗事故,有两宗是负全责的。”交警局侦查大队二中队副中队长杨志明觉得这不是一件简单的酒驾事故,便对事件进行了深入调查。据邓某供认,他前一天晚上在家喝了酒,第二天早上早班就直接上岗了。在进行岗前呼气式酒精检测时,设备确实提醒有醉酒嫌疑。可为了省事,邓某让当班安全员刘某为其“打掩护”,隐瞒了这一事实。

交警对安全员刘某进行了调查,刘某对自己包庇邓某的行为供认不讳。经过调查确认,事故发生时车上还有乘客,邓某行为已涉嫌以危险方式危害公共安全罪,目前司机邓某和安全员刘某都已被刑事拘留。

严格推进“四个必查”

据现场通报,自2016年启动交通事故深度调查机制以来,深圳全市共开展亡人交通事故深度调查801宗,其中办理了刑事案件26宗,刑拘57人,罪名具体涵盖了重大责任事故罪、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交通肇事罪等;作出行政处罚458宗,涉及重点运输车辆的处罚182宗、行政拘留21宗35人。今年以来,共开展深度调查案件112宗,其中办理刑事案件7宗,刑事拘留12人;作出行政处罚的案件72宗,行政拘留13人。

深圳市交警局副局长冯新毅表示,深圳交警深度调查工作切实按照“四个必查”的标准开展,即伤亡事故必查、具有重大安全隐患的必查,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必查,造成严重交通拥堵的必查。

深度调查主要包括:一是排查事故现场安全隐患。对事发现场进行复勘,对发现的交通安全隐患及时提出消除建议。二是开展企业主体责任调查。开展企业主体责任调查的项目,包括但不限于涉事企业规章制度的建立落实、安全管理架构及履职情况、GPS的安全监管、从业人员的入职及再教育培训、车辆的维修保养记录、影响安全营运的隐患排查等。三是对于涉泥头车、危化品车、校车等类型车辆或涉停车场、占道施工等特殊通行区域的亡人事故,应当调查涉事企业履行行业、通行区域要求的相关情况。

(广报全媒体记者蒋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