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酒给哥嫂开婚车 与货车相撞嫂子命丧车祸
去年10月18日,罗平县发生一起“特殊车祸”,一辆婚车与一辆大货车发生相撞。婚车上的新娘王某当场死亡。给哥嫂开婚车的张某,因涉嫌醉酒驾车被提起公诉。昨日上午,罗平县法院开庭审理了这起“特殊车祸”案,并当庭作出判决。
10月18日,是罗平县九龙镇村民张某与王某的大婚日子,亲朋好友纷纷前来祝贺。哥嫂大婚,作为亲堂弟的张某,当然也是高兴万分,并专门从昆明赶下去参加婚礼,并给哥嫂当起了婚礼摄像,还被确定为婚车司机。婚宴上,张某难免要喝上几杯。婚宴结束后,张某就开上婚车,负责送新人回家。
晚上7点45分左右,当婚车行驶到罗平县二堡厂玛利亚医院门口,在快速穿越一个三岔路口时,不幸与一辆大货车相撞。尽管大货车紧急刹车,但由于惯性太大,这辆满载的大货车的保险杆扎进了婚车的后车室。坐在后排的新娘的头被货车保险杆卡在了座位靠背上,当场不省人事。
消防人员赶到现场后,本着救人第一的原则,决定先将婚车破拆。经过40分钟的破拆,婚车被破拆完毕,这时却发现新娘的头部被货车的保险杆压住没有丝毫的松动。随后,消防官兵又联系了吊车,希望能用吊车将货车车头吊起然后将被困者解救出来。
当晚9点35分,新娘终于被一名医生和两名消防员抱了出来,但遗憾的是,由于两车撞击严重,新娘早已停止了呼吸。经检测,婚车司机张某静脉血液中的乙醇含量为166.534mg/100ml,属于醉酒驾车。经交警部门认定,张某与大货车司机卢某,在该起事故中承担同等责任。
2月22日,罗平县检察院以张某涉嫌危险驾驶罪向罗平县法院提起公诉。昨日上午,罗平县法院开庭审理此案,并当庭作出判决,被告人张某犯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4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夏体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