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对5.4万辆车辆、3106名驾驶人发出“红色”预警 曝光典型事故案例
大河网讯 (记者 宋向乐)5月23日,大河网记者从河南省交警总队了解到,自3月7日,省交警总队对全省1573028辆六类重点车辆,以及3448490名四类重点驾驶人(准驾车型为大型客车、牵引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的驾驶人)实行“红黄蓝”分级管理以来,仅列入“红色”级别的重点车辆和驾驶人的绝对数就减少107663辆(人),下降率65.25%,成效明显。
河南六类重点车辆和四类重点驾驶人保有量位居全国前列。省交警总队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面对重点车辆及驾驶人数量多、分布广、遗留问题多等困难,交警总队紧盯管控重点,根据重点车辆及驾驶人逾期未检验、逾期未报废、逾期未审验以及事故责任、醉驾酒驾、涉牌涉证等交通事故隐患严重程度,实行“红黄蓝”三级管理,建立台账,分类施策,责任到人,清理隐患。
截至目前,全省列入红色管理范围的逾期未报废、违法未处理记录在10条以上、有假证假牌套牌套证等交通违法行为的重点车辆仍有54226辆,逾期未换证、有醉驾记录的重点驾驶人3106人。
【链接】分级管理标准
根据重点车辆和重点驾驶人安全隐患的不同情形,分三个等级进行管理,分别对应“红、黄、蓝”三色。一是逾期未报废、违法未处理记录在10条以上、有假证假牌套牌套证交通违法行为等情形的重点车辆,以及逾期未换证、有醉驾记录等情形的重点驾驶人列入“红色”级别;二是逾期未检验、违法未处理记录在3条以上9条以下的重点车辆,以及逾期未审验、有酒驾记录的重点驾驶人列入“黄色”级别;三是有违法未处理记录的重点车辆和满分未学习的重点驾驶人列入“蓝色级别”。
【典型事故案例曝光】
【案例一】2019年3月20日上午7时20分许,颜圣海驾驶豫S48601中型普通客车从固始县方集镇载乘客到固始城关,沿339省道由西向东行驶至339省道与204省道交叉路口向左转弯时,遇陈天宇驾驶豫F13127重型货车沿204省道由北向南行驶至该路口向右转弯,两车在路口会车时发生刮擦,致使豫S48601客车侧翻,造成豫S48601车上乘客4人死亡,15人不同程度受伤,两车受损。
豫F13127货车驾驶人陈天宇因涉嫌交通肇事罪于2019年3月20日被刑事拘留;3月27日固始县检察院提请逮捕;豫S48601客车驾驶人颜圣海因受伤住院治疗被监视居住。以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对信阳市弘运集团固始县汽车运输有限公司法人陶云飞采取取保候审;对安全运输科科长韩永刚、安全运输科副科长李普连、汽运总公司副总经理王国新刑事拘留;对客运场站站长赵伟、安检负责人刘明钟、二级维护站站长铁青龙采取刑事拘留。共追究7人刑事责任。
【案例二】2018年2月8日8时10分许,李青合驾驶豫EQH880小型普通客车经晋新高速公路由新乡向焦作方向行驶至77公里加60米处时,与停在超车道内由范小宁驾驶的豫CD8799重型自卸货车相撞,造成4人死亡、2人受伤的道路交通事故。
焦作支队在事故发生后立即开展调查工作,发现重型自卸货车驾驶人范小宁无从业资格证,该车所属企业洛阳市达金物流有限公司和实际车主狄龙华雇用范小宁从事运输活动,未核实范小宁是否具备从业资格,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对有关情况进行调查,发现涉案车辆所属洛阳达金物流有限公司存在安全生产意识淡泊、GPS平台管理混乱、车辆长期离线、安全领导小组流于形式等问题。针对发现问题,对实际车主狄龙华、洛阳达金物流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王夕宽以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立案侦查,该案于2019年2月12日移送起诉。
【案例三】2019年4月9日14时30分,李占军驾驶注册登记为河南大自然旅游客运有限公司的豫AD9711号大型普通客车,由南向北行驶至豫103省道65KM,与同向行驶的吴振华驾驶的豫KSC062号轿车相撞,造成1人受伤。吴振华驾驶机动车变更车道妨碍正常行驶的车辆是造成事故的直接原因,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大型客车乘车人没有强制系安全带,在车辆突然加速或减速过程中容易受伤,企业安全责任落实不到位。目前,该事故正在进一步处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