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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丘梁园区:执行法官巧搭和解桥梁 妥善执结一起交通事故纠纷案

  【中原经济网讯】(河南经济报记者 刁敬先 通讯员 张龙翔 管庆飞)9月5日,河南省商丘市梁园区法院圆满执结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执行法官通过耐心做双方当事人思想工作,最终,一方退让,一方担当,达成和解,真正做到了案结、事了、人和。

  2018年11月,鲁某驾驶无牌照的拖拉机车与停在路口等红绿灯的王某相撞,造成王某受伤和车辆损坏,经梁园区法院判决鲁某赔付王某各项损失26168.74元。判决生效后,鲁某未履行义务,王某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一庭庭长贾胜乐多次与鲁某电话联系,督促其尽快履行义务,鲁某总表示家里困难,难以支付案件赔偿款。通过网络查控,均未发现鲁某有可供执行的财产。同时,执行法官对鲁某的家庭情况进行了调查,发现鲁某家庭经济困难,生活拮据。见此情况,贾庭长将双方当事人约到法院,耐心做双方思想工作,经过贾庭长3个小时的动情调解,双方家人都深有感触。最终,当事人双方达成和解协议,鲁某当场凑齐10000元给付王某,10月1日前,将剩下10000元案款履行完毕,并向王某诚恳的道歉,王某自愿放弃其余赔偿款,此案圆满执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