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6日,茂名交警召开严厉打击酒驾醉驾违法犯罪行为百日专项行动新闻媒体通气会,交警支队领导以及各相关业务部门负责人、省市两级报社、市电视台、电台、主流网站等12家媒体记者应邀参加了通气会。
首先,交警部门对我市开展严厉打击酒驾醉驾违法犯罪行为百日专项行动作了专门的讲解。
据介绍,为贯彻落实省公安厅交管局和市委市政府对高州市“8.13”较大交通事故的批示精神,深刻吸交通事故教训,进一步加大对酒驾醉驾违法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始终保持对酒驾醉驾违法犯罪行为的严管高压态势,坚决遏制涉酒驾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为新中国成立70周年创造安全顺畅的道路交通环境。
我市公安交警部门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为期100天(2019年8月14日至11月22日)的打击酒驾醉驾违法犯罪行为百日专项行动。
通过开展百日专项行动,实现2019年涉酒驾交通事故主要指标(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受伤人数)“四下降一杜绝”的工作目标,即发生在城市道路涉酒驾交通事故主要指标环比下降,发生在农村地区道路涉酒驾交通事故主要指标环比下降,发生摩托车涉酒驾交通事故主要指标环比下降,发生涉酒驾交通事故的死亡人数占本市机动车驾驶人总量的比例环比下降,杜绝一次死亡3人以上的涉酒驾驶交通事故的发生。
酒能助兴,也能坏事,酒后驾车引发的交通事故惨痛教训并不少见。
治理酒驾醉驾违法行为长期以来都是交管工作治理的工作重点,按照上级的工作部署,我市各级交警部门一直以来都采取有力措施,认真开展严查严管。
据统计, 2019年1月至7月,我市查处酒驾违法行为共1916起,醉驾违法行为499起。
从以上的数据可以看到,虽然整治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效果,有效地遏制了酒驾醉驾违法行为的高发势头。
但从我市近年来发生的几起醉驾造成的较大交通事故的情况来看,交通安全形势仍然不容乐观,治理酒驾醉驾违法犯罪行动工作仍然任重道远。
如2019年8月13日04时05许,在高州市区东方大道路段,丁朋辉(持C1驾驶证)驾驶粤K098F8小轿车搭载邓龙飞、丁津泉、丁天泉3人,沿东方大道往茂高快线(280省道)方向行驶;
行驶至距离茂高快线(280省道)与东方大道交叉口约30米处时,车辆失控碰撞中间绿化带后再碰撞视频监控F杆,造成2人当场死亡, 1人送医院抢救无效死亡,1人受伤、车辆损坏的单方较大道路交通事故。从该起较大道路交通事故调查情况看,驾驶员交通安全意识淡薄,醉酒驾驶、超速行驶等严重违法行为是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
作为此次整治酒驾醉驾道路交通安全百日专项行动的主力军,我市各级公安交警部门将按照上级的工作部署,加强部门联动,狠抓整治酒驾醉驾工作各项措施的落实。为确保“百日专项行动”决战决胜,交警部门主要采取如下的工作措施:
一、加强分析研判,制定“百日专项行动”工作计划。
一是定期分析研判形势。结合辖区往年同期和上个月酒驾醉驾违法犯罪行为和涉酒交通事故规律特点,每月研判确定酒驾醉驾行动的重点区域、道路、时段,形成书面研判分析报告,为每次开展行动提供支撑。
二是明确行动重点。对2019年上半年辖区内涉酒事故量和酒驾醉驾查处情况进行统计梳理,将涉酒事故量较多的重点区域、道路、时段列为百日行动重点,有针对性开展行动,重点防范。
二、强化日常勤务机制。将查处酒驾工作纳入现阶段交通管理工作的重点内容,作为民警日常执勤执法的重要任务。
一是突出对酒吧、饭店、歌厅、宾馆、餐饮大排档等周边道路、事故易发、多发点段,以及城郊结合部和农村道路、村镇出入口等重点部位的管控;
二是突出对凌晨、夜间、午后和周末、双休日,农村红白喜事、赶集赶圩、重大民俗活动等重点时段的管控,对车辆行驶轨迹异常,涉嫌超速、超员、超载,发生致人受伤以上的交通事故等重点情形严格落实“逢嫌必检”;
三是灵活采取错时执勤、昼夜巡查、定点蹲守、分散设卡以及异地用警、交叉执法等方式,提高勤务组织的针对性、实效性;
四是挑选业务精、能力强、经验丰富的民警组建查处酒驾执法小分队、缉查小组等专业力量,提高检查密度、频度和效率。
三、定期开展集中整治。
一是根据省厅交管局统一安排,积极开展每月“逢五”、“逢十”、周末夜查行动和多警种联合查处酒驾醉驾行动。并根据辖区酒驾行为发生的特点和规律,加大对酒驾醉驾违法犯罪行为的查处力度。
二是法定节假日、暑期等旅游和运输旺季、重大国事、外事以及体育赛事活动期间,结合上级相关工作部署和辖区实际情况,开展集中查处行动,其中针对农村地区的酒驾集中整治行动每月不少于1次,重点查处摩托车、三轮车、面包车、低速载货汽车驾驶人酒驾违法行为。
三是在“百日专项行动”期间,强化联勤联动,主动协调农村“两站两员”以及派出所警力共同参与整治,切实起到执法震慑作用。
四、联合多部门协同共治。加强与乡镇政府、街道办和文明办、交通运输等部门的协调配合,推动做好“零酒驾”单位、企业、乡镇、街道创建活动,通过强化执法力度和常态化广泛宣传,使这些创建地区群众牢固树立“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的理念,示范引领、以点带面、辐射带动,营造全社会自觉抵制酒驾违法行为的良好氛围。
五、保持宣传教育声势。
一是通过报纸、电视、广播等传统媒体以及网络、微博、微信等新兴媒体不间断宣传酒驾的危害和法律的规定,营造全社会共同抵制酒驾违法行为的氛围,特别是在法定节假日以及重大活动期间,及时向群众发布拒绝酒驾的提示信息,重点加强对酒吧、饭店、宵夜大排档等重点区域以及城乡结合部和农村地区的普法宣传;
二是定期向社会和群众发布查处酒驾、醉驾的行动战果,对造成严重后果、性质恶劣或者在社会上产生较大影响的酒驾案件,及时向社会曝光并公布处理情况,正确引导舆论;
三是将严禁酒驾违法行为作为驾校学习、满分培训、审验教育及考试的重点内容,不断提升驾驶员拒绝酒驾的自觉性;
四是组织深入乡镇、农村、社区街道和机关、企事业单位开展群众性监督约束酒驾活动,推动落实驾驶人教育监督主体责任,建立餐饮娱乐企业酒驾劝诫提示制度;
五是定期曝光联合惩戒。每月集中曝光一批典型酒驾醉驾违法犯罪和交通事故案例,曝光一批终生禁驾人员名单,对查处的酒驾醉驾违法犯罪行为,及时公开公示,并推送“信用中国”网,提高执法震慑和惩戒力度。
再次提醒各大酒友
别让一次侥幸的心理后悔终生
切记!切记!酒后不开车!
喝酒不开车,欢聚时常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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