页面载入中...

当前位置:
首页 > 车祸图片 > 桐柏公安:疫情当前真胆大 违法犯罪付代价

桐柏公安:疫情当前真胆大 违法犯罪付代价

决策探索杂志 记者 刘振伟 通讯员 肖书鼎

为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和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有效预防复工复产期间重特大交通事故的发生,桐柏公安交警持续落实疫情防控和交通安全管理的各项工作措施,严厉打击酒驾、无牌无证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做足“功课”,开足“马力”,优化服务,精准稳妥推进企业复工复产,做到疫情防控和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双统筹、同推进......可没想到,这么关键的时刻,却有人钻疫情防控的空子,忙着交通违法!

在家要憋疯了 一抽血就尿频

疫情防控期间,人人谈“疫”色变,大部分都是宅在家里,即使有事情出门,也是积极配合各疫情防控检查点的工作,但有的驾驶人不一样,他们不是要冲向抗‘疫’一线,而是在这个节骨眼上,随心所欲,为所欲为,给社会添乱。

2020年3月4日15时许,桐柏公安交警毛集中队民警在毛集镇湖山村疫情防控点开展疫情交通防控时,一辆豫R****白色小型轿车驾驶人黄某称:“在家里快要憋疯了,快放我出去”,黄某不仅没有疫情期间出行通行证,而且态度蛮横拒不听从工作人员劝返,民警发现驾驶人黄某面色红润,满嘴酒气,随后民警对其进行现场呼气式酒精测试,黄某涉嫌醉酒后驾驶机动车,随即带其至医院抽血化验。

在医院去抽血过程中他花样百出,先是想下车逃跑被民警识破,倒反问民警“干吗这么认真,有必要这么认真吗”。被带到医院后拒不配合抽血,开始耍“花招”,声称自己“内急”,反复去卫生间两三次,就是不抽血,不配合执法,民警依法对其强制抽血检验,黄某逃避血检想钻法律空子的如意算盘算落空。自始至终黄某不承认其饮酒后驾驶机动车事实,称是吃了“荔枝”。2020年3月6日,经检测,黄某血液中乙醇浓度为121.51mg/100ml,涉嫌醉酒后驾驶机动车。

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第二款“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之规定,桐柏公安交警依法报请上级公安交管部门吊销其C1驾驶证,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且限制其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疫情当前 侥幸酒驾

疫情当前,交警都在忙着战“疫”,有人便以为肯定不会有交警检查酒驾。殊不知,无论何种境况,交警的眼睛总是雪亮的。

2020年3月5日下午,桐柏交警机动中队民警在沪霍312国道开展疫情期间巡逻防控工作,16时许,一辆黑红普通二轮摩托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自西向东驶来,驾驶车辆的男子竟然没有佩戴口罩。民警示意驾驶人靠边停车接受检查,并向其发放口罩,经检测驾驶车辆的男子体温正常,民警发现该男子不仅没有疫情期间出行的通行证,而且身上散发一股酒味,随即对其进行酒精检测,酒精测试结果39mg/100ml。

经查,杨某,准驾车型C1D,桐柏县月河镇人,涉嫌饮洒后驾驶无号牌机动车。据杨某交待,其中午在西湾庄老家吃饭时饮了啤酒,想着离家近,就侥幸驾车上路了,其对自身违法行为供认不讳。民警对其进行了批评教育,向其宣传了疫情防控期间居民管控措施及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

杨某明知抗疫期间没有通行证不得擅自驾车上路,仍抱着侥幸心理出行。此外,其驾驶的车辆未悬挂号牌,同时涉嫌酒后驾驶机动车。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第一款、第九十五条第一款之规定,桐柏公安交警依法对杨某的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分别裁决合并执行,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罚款1200元,对其持有的C1D驾驶证一次性记24分。同时,对其违反疫情通告擅自驾驶车辆上路行为,交由月河镇西湾村疫情防控卡点责令参加疫情防控警示教育学习。

俗不知,疫情期间你们在家里都快憋疯了,你们觉得无聊的家,却是许许多多战‘疫’一线的工作人员回不去的港湾。疫情防控期间,蜀黍希望大家应响应号召,少出门,不聚会,踏踏实实待在家,做好自我防护。桐柏交警在严格执行疫情防控任务的同时,不会放松对交通违法行为的查处,请大家不要心存侥幸,自觉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

风里雨里,哪怕疫情期间,交警蜀黍都在路口等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