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市宛城区法院快速调解交通事故赔偿纠纷 被告当庭履行赔偿款
河南经济报记者张治中 通讯员周勤 吴红军 李炎
“谢谢法官,一星期就让我拿到了赔偿款。”“我打这个官司就到法院来了一次,现在法院(审案)可真快!”10月29日上午,南阳市宛城区人民法院民事速裁团队调解了一起交通事故赔偿纠纷,被告当庭履行了赔偿款,拿到了赔偿款的原告沈某高兴地向法官道谢。
今年8月份,被告曹某驾驶的电动三轮车在路上行驶时,与原告沈某驾驶的电动两轮车相撞,沈某受伤住院。交警大队事故认定书认定曹某负主要责任。住院期间,曹某仅支付医疗费500元,因赔偿问题达不成一致意见,沈某于10月15日通过网上立案起诉到宛城区法院,要求曹某赔偿各项经济损失9920元。
因为该案案情比较简单,证据充分,立案庭通过繁简分流于10月21日转到立案庭速裁团队办理,主办法官当天就电话联系了被告曹某,曹某表示愿意赔偿沈某损失,但数额方面还希望能够再次协商。
鉴于双方对于赔偿数额的分歧并不大,为了减少当事人诉累,法官通过电话与双方联系沟通,很快确定了赔偿金额。
10月29日上午,法官通知双方当事人来到法院,很快达成了调解协议,被告当场将赔偿款送到了原告手中。
今年5月份以来,宛城区法院成立了6个速裁团队,每个团队由一名法官、一名法官助理和一名或两名书记员组成。法院受理的案件在立案环节进行繁简分流,将双方争议不大,法律关系清楚,能够及时通知到原被告到庭应诉的简单案件交给速裁团队办理。
宛城区法院推进立案环节繁简分流,“快立、快审、快结”减轻群众诉累,截止目前,5个速裁团队共受理案件1767件,结案1650件,结案率达到了85.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