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大道发生泥头车与电动车碰撞车祸,导致一人当场死亡
8月16日傍晚,江门大道辅道群星村路段发生一起交通事故,一辆泥头车与一辆电动车发生碰撞,电动车司机当场死亡。
8月17日上午,记者来到现场看到,路肩上仍然设有警戒线,马路上能看到明显的刹车痕迹。
据目击者说,16日傍晚5点48分,一辆水泥搅拌车沿江门大道往江桥路方向行驶,行驶至江门大道辅道群星村路段时,与一辆同方向行驶的电动自行车发生剧烈碰撞。
目击者郑先生:“我当时正好经过附近,看到那辆电动车已经被泥头车碾烂了,电动车旁边就躺着一位妇女,那辆泥头车的刹车痕至少有四五米长,撞击力应该也挺大的。”
目击者黄先生说:“看起来令人触目惊心,有些后怕。我推测,应该是骑电动车的妇女在前面行驶,泥头车应该在后方,应该是右前方撞了电动车。因为大型货车的副驾驶位置一般是盲区,是看不到人的。事故发生后,被撞倒在路面的妇女当场就不行了,救护人员赶到时人好像就‘走了’。”
目前,事故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而据附近的街坊说,
这个路口经常有事故发生。
记者在现场看到,在江门大道辅道连接群星村的这段路里,仅仅100米左右的路程,就有三个出入口,而这三个出入口也没有任何指示牌,大量车流从这里进进出出,看起来的确有比较危险。
记者观察发现,
虽然江门大道辅道路肩
设有人行道和自行车道,
但甚少有人在自行车道上骑行,
不少电动车和单车
都直接开到了机动车道上。
电动车和单车等体型较小,车速较慢,
而大型车的盲区范围又比较大,
稍不注意很容易就出意外。
附近居民黄先生:“电动车和单车肯定不能骑上机动车道啊,这条路段,常发生事故,有时候村民从这里出来,看不到车,就被撞倒了。”
据我市交警部门统计的数据分析,
在我市所有道路交通事故中,
涉及二轮机动车的交通事故超过了七成。
也就是说,
如果发生100宗交通事故,
其中就有70宗以上的
交通事故涉案一方是二轮机动车
(包括摩托车、汽油机助力车和超标电动车)。
类似电动车开上机动车道
造成意外事故的案例真的不少,
都是血的教训!
今年5月,浙江江山发生一起
重型挂车与电动自行车碰撞,
造成电动车驾驶人
当场死亡的道路交通事故。
重型自卸货车左转弯时,与同方向在机动车道内左转的电动自行车发生碰撞,造成电动自行车驾驶人当场死亡的道路交通事故。电动自行车驾驶人未按规定车道行驶,付出了生命的代价。
另外,2018年9月初,一辆重型半挂牵引车行经路口时,因疏于观察,与同方向由毛某某驾驶在机动车道内行驶的电动三轮车发生碰撞,造成毛某某受伤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车辆受损的道路交通事故。该事故由于段某驾驶的重型半挂牵引车存在盲区、疏于观察,毛某某驾驶电动三轮车未按规定车道行驶,导致了事故的发生。
电动自行车是大众出行的重要交通工具,
然而很多电动车驾驶人缺乏交通安全意识,
随意闯红灯、变车道、逆向行驶,
导致交通事故频发。
骑电动车的危险行为
1.未按规定佩戴头盔
骑电动自行车时,必须佩戴头盔。电动车是典型的“肉包铁”,发生事故时驾乘者头部极易造成伤害。而头盔则是最后一根救命稻草,是电动车驾乘人员最有效的自我保护措施。
2.乱闯红灯
很多人在驾驶电动车时为了抢时间而闯红灯。电动车在过马路的人丛中穿梭,和行人抢道,甚至有些电动车不慎撞到行人的身上。
3.随意横穿马路
在道路上,很多电动车本来沿着道路的一边行驶,但看见道路上车辆减少后,会立即横穿马路,后面如果有车辆快速开来,往往会导致双方车辆都避闪不及。
4.任意超载一路狂奔
在大街上,常常可以看到电动车超载的现象,一辆车上挤两个甚至3个人,让过路的行人都捏一把汗。当车流量减少后,经常能发现有人驾驶电动车,在路上狂奔,开得飞快。
电动车安全行驶六注意
1.电动车上路行驶一定要佩戴安全头盔,装备要齐全,保护好自己生命安全,检查刹车是否灵敏。
2.不要乱走机动车道、按规定走非机动车道,保持安全速度驾驶。
3.安全使用电动车的后视镜,不可随意拆卸。
4.雨天尽量少出行,雨天雨衣也会阻挡视线;夜间驾驶记得开后灯。
5.不随意变道,不和机动车争抢(人和铁碰不赢),转向记得提前要打转向灯。
6.禁止超载行驶。
千万不要出现在大货车的这些位置
无论是行人还是非机动车骑行者,千万要远离大车!珍爱生命远离大型车辆,如果不得不与他们并行,也请一定要避开这些盲区。
避开盲区,务必做到
最后,小编再次呼吁
无论是车辆驾驶人
还是行人和骑车人
各行其道
出行上路都必须抛弃
“对方能看见我”“对方会让我”的单方想法
切记宁等三分,不抢一秒
安全出行!
来源:节目广播电视台、江山交警、网络
江门广播电视台综合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