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召一女子借酒消愁出事故 赔偿50元醉驾拘役60天
更新时间: 2020-03-09 10:29 热度: 947°
本报讯(记者王 勇 通讯员武书强)南召县女青年齐某驾驶摩托车与一辆电动车相撞,只用赔付对方50元,可是因为她醉驾,3月15日,南召县法院以危险驾驶罪判处其拘役两个月。当庭宣判后,齐某泪流满面,为自己不明智的借酒消愁行为悔恨不已。
今年1月初,齐某父亲因病去世,全家人悲痛万分,齐某在悲痛之余,更为父亲去世后全家人的生活困境所担忧,因而整日郁郁寡欢。为了排遣心中的忧愁,一天,齐某驾驶摩托车去县城找好友叙谈,几名好友热情邀请她去公园散心,并带了白酒和她在公园一僻静处边谈边饮。平时喜好喝酒的齐某借酒消愁,一下午喝了大半瓶白酒。傍晚时分齐某告别好友独自驾车回家,行至县城黄洋路北段因驾驶失当与对面一电动车相撞,所幸没有伤及对方驾驶人,而只将其倒车镜撞坏。经交通事故处理民警调解,齐某仅赔偿对方损失50元,但经对齐某抽血检测,显示其血液中酒精含量达到醉驾程度,涉嫌构成危险驾驶罪,警方依法对其刑事拘留,后依照法定程序起诉,法院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