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野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成功侦破“10.06”交通肇事逃逸案
决策探索杂志 全媒体记者 刘振伟 通讯员 王晶 杨峰
面对一起毫无头绪、侦察破案困难的交通事故,新野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民警悉心排查、克难攻坚,凭借在现场遗落的碎玻璃寻踪追迹,成功将犯罪嫌疑人高某抓获!
2019年10月6日19时许,新野县公安交通警察大队事故中队接到县局指挥中心指令:“新野县溧河铺镇大圣木业门前公路一名妇女躺在路上,可能是发生了交通事故。警情就是命令!事故中队当天值班民警曹鹏申、薛子贵、乔帅立即驱车赶往事故现场。
现场位于新野县李铁营村西老335省道东西公路上,在公路北侧地上淌有伤者留下的血迹,未见肇事车辆,经仔细搜索发现现场除留有前挡风玻璃碎片及一卡通圆形电子钟表,无其他线索。现场勘查完毕,民警立即赶到医院了解有关情况,并调查走访报案人。据报案人反映,当时驾车路过事发现场时,因天下着小雨,视线不是太好,隐隐约约看到在公路北侧躺有人,后借用灯光下车查看发现是一妇女被撞,地上掉有疑似车辆的玻璃,然后就拨打了110报警电话,并一直在现场守护着直到民警到达现场。民警经过现场勘查,再结合现场遗留玻璃碎片分析初步判定逃逸车辆为一辆微型三轮或四轮的小型车辆。
案发次日上午,案件受害人杜某经抢救无效死亡,杜某的家属悲痛万分,该案发生在国庆期间,举国欢庆新中国成立70周年,肇事车辆在发生车祸后理当及时救助,最大程度的减少受害者的损失,反倒一走了之,社会影响极为恶劣。得此消息后,大队长程建斌果断决定迅速成立以卢忠浩为组长,曹鹏申、薛子贵、乔帅为成员的侦破小组,并启动重大交通肇事逃逸预案。
按照大队分工,曹鹏申负责以事故现场为中心开展走访调查,询问事故现场周围的群众,寻找知情人。薛子贵负责走调阅事故现场周围范围内的社会监控,排查符合肇事车辆特征的嫌疑车辆。乔帅负责调取事故现场沿肇事车辆行驶轨迹来往方向的监控及过车图片。
因事发当时天下着小雨,路上行人稀少,再加上该路段为城乡结合部,岔路口较多,事故路段没有路灯,晚上视线不好,没有目击者,没有现场监控。案发现场附近的监控探头没有完全覆盖该车特征及行驶轨迹,嫌疑车辆凭空消失。经过一天的调查工作,几位同志未获取到更多的有价值线索,但仍未放弃侦查,经商议结合现场,调整侦查方向,反思维去查找肇事车辆事发前的轨迹。经过一番研究,办案民警薛子贵于当晚23时在事故现场东侧一商店内的监控获取到一与肇事车辆特征、时间吻合的嫌疑车辆在事发前通过的侧面截图,经仔细甄别,视频中的车辆为一辆封闭式三轮电动车,车前方有大灯,车顶有广告字样的反光牌,现场前挡风玻璃与现场遗留的玻璃碎片特征相符合。案件取得重大突破!办案民警曹鹏申、乔帅为彻底查清该车情况,继续巡线追踪,功夫不负有心人,10月12日晚上20时许,两路民警通过细心核对,共同将嫌疑指向为新野县溧河铺镇居民高某,民警立即调取高某人口信息,与图片对比非常吻合。民警薛子贵立即将该情况汇报至卢中浩、程建斌。程大队要求迅速确定嫌疑人详址,立即对其抓捕。10月12日晚22时,事故中队民警到达高某家中时,未见其人,经对其爱人询问称:高某从家出门已经四五天了,具体去哪也没有说,现在下落不明。民警拨打其电话处于关机状态,民警将该肇事信息通报其家人。动员其家属配合警方敦促其尽早投案,争取宽大处理。
2019年10月27日下午,犯罪嫌疑人高某在家人的陪同下携带肇事车辆到新野县交警大队投案。经讯问高某称:事发当晚从溧河送人回县城途中,因天下着小雨,视线模糊,会车过程中发现前方有行人时已来不及躲避,操作不当直接将其撞倒在地,因无证驾驶,且害怕承担巨额医药费而选择乡间小路迅速逃离现场。当晚将车开至无人居住的老屋内将其车顶悬挂的广告牌摘掉,准备伺机维修后全车改色。其后害怕受害人伤情严重,遂于当日下午从新野乘车潜逃至广东梅州市一亲戚家予以躲避。潜逃后在通过与家人联系,得知民警已找上门,迫于压力随到新野县交警大队投案。
至此,“10.06”交通事故逃逸案,经过办案民警连续数日锲而不舍的缜密排查,终于告破。目前,高某因涉嫌交通肇事罪已于2019年11月8日被公新野县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羁押于新野县看守所,此案正在进一步处理中。
案件处理过程中,受害人家属被公安机关认真负责、一心为民、连续奋战、锲而不舍的工作作风所感动,于11月11日,将一面“公正执法 热情为民”锦旗送至办案民警手中以示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