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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阳固始交警大队曝光2起货运车辆交通肇事案例

 案例一:丁某东、男,汉族,1976年08月21日出生,居民身份证号:41302619760821****,户籍地河南省固始县观堂乡陈棚村井沿组,现住在河南省固始县观堂乡陈棚村井沿组。2019年10月08日09时45分许,丁某东驾驶豫SZ5099重型自卸货车(固始悦目砂石土有限公司)沿蓼城大道由南向北行驶至信合大道右转弯遇同方向两轮电动车发生交通事故,致车辆受损、电动车驾驶人当场死亡。丁某东承担事故全部责任,其涉嫌交通肇事罪,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案例二:付某、男,汉族,1972年5月9日出生,居民身份证号码:41302619720509****,户籍地河南省固始县丰港乡乡政府,现住在河南省固始县番城街道办事处凤凰大道102号湖畔春天小区二期。2019年10月20日12时25分许,付某驾驶豫SZ7628重型货车,沿固始县石佛至张老埠公路由西向东行驶至石佛店镇胜湖村村通交叉口处时,遇许某驾驶三轮电动车,沿石佛店镇胜湖村村通由北向南行驶至该路口处右拐弯进入石佛至张老埠公路,两车发生交通事故。事故致许某驾驶的三轮电动车上乘坐人当场死亡,许某受伤,两车不同程度受损。付某承担事故主要责任,其涉嫌交通肇事罪,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交警蜀黍温馨提示:驾驶电瓶车通过交叉路口时,请减速慢行、遵守交通信号,注意观察周边有无来车,确认安全后通过。在遇到大货车转弯或者直行时,应当与大货车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切勿与大货车争抢时间,确保自身的行车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