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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阳市新县法院“决战冬季”集中执行活动

  【中原经济网】(河南经济报记者 付宜成 见习记者 代常刚 通讯员 李翔 成书瑾)“你们放心,这个钱我们一定交付绝不拖欠!我两个小时内把钱凑齐送过来!”被执行人李某的老父亲说完就立马出去凑钱。

  这是一起关于危险驾驶罪并处罚金案件。

  2018年9月29日晚,被执行人李某在家饮酒后于当晚21时35分许,无证驾驶无号牌摩托车沿新县城关金沟路桥面路段时,撞上道路行人付某,造成付某、张某受伤,车辆受损的交通事故。经新县公安交通警察大队认定,李某负事故全部责任。2018年11月16日,新县法院依法,判处李某拘役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4000元。

  李某刑满释放后, 4000元刑事罚金迟迟未交。该案进入执行程序后,执法干警多次电话联系被执行人李某但都无人接听,2019年12月18日,凌晨5点40分,新县法院开展“决战冬季”集中执行活动,被执行人李某和其父亲便主动来到了法院,并支付罚金4000元。

  2019年12月18日上午,被执行人李某和其八十多岁的老父亲来到了法院,被执行人称其家境贫寒询问是否可以先支付2000元罚金,执行干警劝其最好一次付清,其八十多岁的老父亲听到了我们的谈话后突然说道:“我们没什么钱,也就靠卖菜为生,但你们放心这个钱我们一定给。你们什么时候下班?我现在就去借钱!”说完就赶忙离开。一个小时后,老人再次来到法院,用颤颤巍巍的手搜尽了身上所有的口袋,掏出了4000元钱,支付了罚金。执行干警和老人聊天时得知,老人曾是一名老兵,部队严格的纪律和优良的作风已经深深地融入了他的血液,刻入了他的骨子里,就算离开了部队他也一直严格的要求自己。

  在场的执行干警被老人高尚的品质深深感动,如果所有的失信被执行人都像这位老人一样,绝不拖欠一分钱,主动的履行义务,人与人的距离将更进一步,社会也将充满了信任和爱,构建诚信社会指日可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