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潮汕商会捐22万元救助大埔车祸“植物人”少女

梅州市潮汕商会为大埔车祸“植物人”少女送上22万元捐款

    南方网讯7月9日上午,梅州市潮汕商会一行10多人在大埔县大麻镇和青里村的镇村干部陪同下,来到村民郭展思家里,将商会会员捐助的22万元善款送到他夫妻手上,并看望了他因车祸受伤而成“植物人”的女儿。为女儿的治疗费用而费尽奔波,已至精疲力竭的郭展思夫妇接过沉甸甸的善款,不禁喜极而泣。

    一场车祸改变了三个家庭生活

    郭展思家在一条偏僻的山坑里,一栋不错的楼房,如果不是3年前一场不期而至的车祸,他们一家应该还像其它山村人家一样过着平静的生活,他今年22岁的女儿郭淑艳也许正憧憬着像两个姐组一样,与男朋友结婚后建立自己的小家庭。然而2011年1月27日,这一切都被改变,当天下午,19岁的郭淑艳坐着男朋友余某驾驶的摩托车一起往大埔县城采买年货,一辆大货车与摩托车发生追尾,郭淑艳被撞飞二十多米远,头部受到重创。她先后做了4次头部手术,最终被评定为一级伤残,目前处于植物人状态。躺在病床上的郭淑艳,头上布着几道可怕的疤痕,目光呆滞,母亲张文玲站在床边一边给她按摩一边垂泪。张文玲说自从女儿出事,夫妇俩没有过过一天好日子,目前女儿生活完全依赖护理,每隔两小时就要给她翻一次身,做一次按摩,每天还得给她洗澡和搞卫生。最让她痛心的是正值花样年龄的女儿人生完全毁了,“如果她能跟我说说话,我也安慰得多”她流泪道。

    目前妻子张文玲在家全职照顾女儿,丈夫郭展思也只能在附近打打散工,以便随时回家帮手,家庭收入非常有限。“要用钱的地方还太多,每天要买肉和骨头做汁给她补营养,一家人只能吃肉渣”张文玲说。

    郭淑艳的治疗费前后花了七八十万元,郭家借了30多万元,已经负债累累。

    法院判决,郭淑艳因为这次事故造成的经济损失核定为125万多元,除保险公司赔偿和货车车主预付的治疗费外,货车一方还应赔偿51万多元,摩托车一方应赔偿34万多元。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法院想尽了法律执行措施,先后通过强制扣划银行存款、评估变卖货车车主财产等,共执行了11.87万元。其余款项由于被执行人确实已经没有可供执行财产,至目前为止没法执行到位。

    为了筹钱给女儿治疗,郭展思夫妇多次找车主一方讨要赔偿款,并多次向各级反映情况。货车车主在无力赔付的情况下,今年春节后全家外出下落不明。就这样,一场车祸让三个家庭的生活完全改变了。

    获悉郭家的不幸后,梅州市潮汕商会发扬急公好义,乐善好施的精神,发动会员在短短的几天时间里筹集到22万元,解了郭家的燃眉之急。

    亟需成立司法救助机制

    郭淑艳的不幸遭遇,有幸得到了社会热心人士的帮助。然而并不是每一个个案都有这么幸运。据市中院提供的数据,2012年至今年5月,全市法院共受理交通事故、故意伤害、故意杀人等涉及人身伤害的民事、刑事附带民事的执行案件8754件,总的申请标的数额高达12亿多元,而两级法院穷尽执行措施后,至目前执行到位的金额9.3亿多元,实际执行到位率75%左右,仍有四分之一案件由于被执行人缺乏赔偿能力难以继续有效执行。这些未能得到有效执行的案件受害人或其家庭,因为住院治疗、长期用药、家人护理等需要,其家庭也背上了沉重的经济负担,往往因此陷入艰难困境。部分受害人或其家属为此反复上访缠访,成为社会不稳定因素。一些致害人也因为确实没有能力赔偿,为了躲避债务,最终选择了背井离乡,有的甚至举家外出下落不明,平静的家庭生活从此被打破,出现“一宗伤害事件拖累多个家庭”的现象。

    梅州中院院长刘思彬呼吁,亟需成立各方参与的司法救助机制,对因受到不法行为伤害,通过法律途径和穷尽法律措施后均难以追索赔偿款的受害方,给予必要和适当的经济救助,最大限度地救助他们的生活困境和保护他们的正当权益,彰显社会的公平正义和司法的人文关怀。司法救助的资金来源可以包括政府财政拨款,社会各界的慈善捐助,以及从扶贫济困捐款、交通事故救助基金中定期划拨一定比例款项。同时将司法救助与民政救济、社会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等衔接,切实保障社会弱势群众的根本权益。司法救助机制也是破解涉诉上访现象、维护地方社会稳定的有效举措,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和良好的社会效果。

    记者了解到,近年来梅州两级法院在推动建立司法救助机制方面做了一些工作,但由于梅州经济欠发达等各方面原因影响,整体效果差强人意,筹措的司法救助资金杯水车薪。社会热心人士的帮助。然而并不是每一个个案都有这么幸运。据市中院提供的数据,2012年至今年5月,全市法院共受理交通事故、故意伤害、故意杀人等涉及人身伤害的民事、刑事附带民事的执行案件8754件,总的申请标的数额高达12亿多元,而两级法院穷尽执行措施后,至目前执行到位的金额9.3亿多元,实际执行到位率75%左右,仍有四分之一案件由于被执行人缺乏赔偿能力难以继续有效执行。这些未能得到有效执行的案件受害人或其家庭,因为住院治疗、长期用药、家人护理等需要,其家庭也背上了沉重的经济负担,往往因此陷入艰难困境。部分受害人或其家属为此反复上访缠访,成为社会不稳定因素。一些致害人也因为确实没有能力赔偿,为了躲避债务,最终选择了背井离乡,有的甚至举家外出下落不明,平静的家庭生活从此被打破,出现“一宗伤害事件拖累多个家庭”的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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