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门县法院干警路遇车祸当机立断送伤者急救
南方日报讯 (记者/卢慧 通讯员/卢思莹 秦达惠)27日上午,龙门县法院3名干警从龙门县城出发到永汉镇执行公务,途经增龙公路保利锦里路段时,遇见一起交通事故,他们主动、及时地将伤员送往医院抢救,使伤员得到及时的救治。据悉,这是该院干警近两年来第三次在交通事故中救助伤员。
当天上午11时许,龙门县法院执行局干警方丹选、刘常礼、余杨辉正驾驶警车前往永汉镇处理一宗执行案件,路经增龙公路保利锦里路段,发现路边停着一辆大巴车,周围聚集了很多围观群众。见此情景,方丹选预感到可能是发生车祸了。三人赶紧停车下来,发现是一辆从番禺开往龙门的大巴车撞到一名在附近工地工作的男子。当时烈日炎炎,只见一名三十来岁的男子躺在滚烫的地上,神情痛苦,背部鲜血直流。围观群众因为缺乏救护知识显得不知所措。“打了120了吗?”面对围观的人群,方丹选大声地问。“已经打了,但医院那边的急救车都出发抢救去了,没那么快能到。”伤者的一位工友心急如焚地说。由于救护车短时间内还不能赶到,三名干警果断决定马上用警车把伤员送到最近的医院救治。在法院干警和群众的合力之下,大家小心翼翼地将受伤男子抬进警车,两名工友也跟着上车帮忙照料伤者。由于警车座位有限,干警余杨辉留守在现场等候。一切安排好后,两名干警驾车带上伤者奔赴医院。为了争取急救时间,警车一路都拉着警笛。十分钟后,伤者终于被送到了永汉镇卫生院。
到达医院后,两名干警飞快地把伤者送到急救室,医生也很快到了,立即对伤者进行救治。经过及时的救治,伤者伤情稳定。“谢谢你们了!谢谢你们了!如果没有你们及时的救助,估计情况就危险了”,工友们连声道谢。干警表示,见义勇为是义不容辞的责任,随后离去,驾车继续执行工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