泾源县人民检察院:精准司法救助 助力脱贫攻坚
今年以来,泾源县人民检察院以“精准救助”为目标,将司法救助重心放在服务脱贫攻坚大局和呵护未成年人成长上,对符合救助条件的建档立卡户及未成年人,快速启动救助程序,及时把“暖心钱”发放到困难群众手中,严防“因案致贫”现象发生,全力巩固脱贫成效,助力泾源脱贫攻坚。
服务脱贫攻坚大局,帮助建档立卡户脱贫摘帽
泾源县新民乡杨堡村二组禹某是一名建档立卡贫困户,其丈夫十四年前因交通肇事去世,被告人在支付了1.2万元赔偿金后,剩余的3万元赔偿金一直未执行到位。多年索赔无果之际,禹某通过泾源县人民检察院开展的“一村一检”工作平台,了解到其符合国家司法救助条件后及时提出申请。当检察官带着司法救助决定书和3万元的司法救助金来到禹某家中时,禹某拉着检察官的手说:“谢谢检察院对我们的关注和帮助,这笔救助金我一定用在养牛和种植树苗上,争取把家里的日子过好,绝不拉咱们政府脱贫攻坚工作的后腿。”
聚焦抚养费执行难,解决困难家庭未成年人生活学习问题
泾河源镇小学四年级在读学生小冶(化名),是一名留守儿童,和妹妹一起与祖母生活,小冶的抚养费因其母亲再婚且名下无可供执行财产无法执行到位,家庭生活靠其父外出务工的收入和祖母的低保予以维持。同样,泾源县新民乡马河滩村小马(化名),也是一名单亲家庭未成年人,其父亲10余年来拒不支付抚养费,小马母亲无力负担二个女儿的生活费和家庭开销,小马在初中毕业后即外出打工,而其正在初中二年级就读的妹妹也即将面临辍学的困境。针对2名未成年人抚养费执行困难、执行不到位的情况,泾源县人民检察院通过实地调查、走访基层组织、询问相关群众和申请人等形式,认真核实未成年救助申请人家庭经济情况,适时启动救助程序,及时将司法救助金发放到未成年申请人手中,同时确保救助资金用于未成年人的生活和学习,为他们的生活和学习提供保障。
严防“因案”致贫,部门联动拓宽救济途径
10岁的小于(化名)是一名小学生,在一起交通事故中头部受到重创,肇事者在支付了5千余元的医疗费后就不再露面,高额的治疗费用使整个家庭背负了十几万元的债务,也使这个家庭陷入贫困的境地,小于的姐姐也因此放弃了前往宁夏一知名中学上高中的机会。在了解该情况后,泾源县人民检察院第三检察部在启动国家司法救助程序的同时,对保险公司不予理赔小于保险金的情况向泾源县人民法院支持起诉,最终保险公司按照合同约定赔付了17200元保险金。同时也向泾源县香水镇政府发出检察建议书,建议解决小于一家的最低生活保障。
当拿到检察官送来的4.11万元司法救助金时,小于父母哽咽了,当场表示不仅要用这笔钱继续给小于做后续治疗,还要继续供养两个女儿好好读书。检察官也叮嘱他们要给小于做好康复治疗,让小于能早日重返校园。泾源县香水镇党委政府对收到的检察建议高度重视,已向小于发放临时救助金2000元,并解决小于家庭低保一人。
2019年,泾源县人民检察院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工作,以绿色检察为指引,不断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通过司法办案维护社会大局安全稳定,重点关注困难家庭的未成年人及建档立卡贫困户,全年办理司法救助案件4件,发放司法救助金9874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