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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于法定标准的丧葬费,要不要退?

车祸发生后,肇事方与遇难者家属就丧葬费事宜签订了赔偿协议并已履行,而在案件进入诉讼理赔阶段时,肇事方却提出协议支付的丧葬费高于法定标准,请求法院对多出的费用不予支持。

高于法定标准的丧葬费,到底要不要退?日前,威远县人民法院审理的这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引起了大家的关注,不少人对案中双方争议的焦点展开了争论。

高速路上遭遇车祸,丈夫和儿子不幸遇难

原告陈某原本有一个十分温馨的家庭,丈夫王某某是成都某软件公司的高级工程师,月薪两万六千多元,他们还有一个不到一周岁的儿子。然而,一场飞来横祸摧毁了她的幸福生活。

2018年6月15日下午,成赤高速公路泸州往成都方向144KM+200M路段发生一起多车相撞的交通事故,致使其中一辆挂车撞毁中央隔离设施冲向对向车道,并与对向车道内由王某某正常驾驶的轿车发生碰撞,而后,另一辆驶来的轿车又与王某某的轿车右侧发生碰撞。高速交警部门事后认定,在此次事故中王某某无交通违法行为。

在这起事故中,王某某和他年幼的儿子经抢救无效死亡。同时失去了丈夫和儿子的陈某,精神备受打击。

协议赔偿丧葬费,肇事方事后却反悔

然而,人死不能复生。让逝者入土为安成为车祸发生后重要的善后工作。

为此,在案件没有进入理赔之前,肇事方与死者家人就丧葬费事宜经协商签订了赔偿协议。协议明确了肇事各方各自承担的款项金额,共计14万元。之后上述款项均已兑现。

然而,当案件进入诉讼理赔时,其中多名被告人(肇事方)却对之前支付的丧葬费提出了异议,称之前支付的丧葬费远远高出法定的丧葬费赔偿标准,要求对丧葬费按照法律规定赔偿,超出法律规定部分作为垫付费用在本案中予以品迭。

面对被告的异议,原告不能理解,难道书面签订的协议也可以不算数?故原告方对协议确定并已履行的丧葬费不同意品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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