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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样的!临夏市交警及时救助事故中受伤的小学生

2019年11月15日 下午午2时20分许,临夏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城区三中队民警在辖区内机动巡逻巡查。当巡逻至崇文路段时,路遇一起交通事故,一辆出租汽车与一名去上学的学生发生擦碰,学生受伤倒地。

见此情景,中队民警立即停车询问情况,并一边紧急联系“120”急救车和事故中队民警,并安抚受伤学生等候120急救车,一边保护事故现场,疏导车辆,维护交通秩序,直到医护人员和事故中队民警来到现场。

待事故中队民警赶到现场处理,中队民警将现场事宜移交给事故中队民警后,继续勤务巡逻工作。

城区中队民警在突发事件来临之际,及时救助了事故中受伤的群众,维护了辖区道路交通安全畅通,受到过往群众一致好评。

交警温馨提示:学生入学、返校和集体活动集中,校车和接送学生车辆出行增多,学校周边道路交通压力将明显增加。

1、监护人应与孩子一起实地体验上下学路线,教育孩子遵守交通规则,从小培养文明出行意识和习惯。建议给孩子准备贴有反光条的书包、衣物和交通安全小黄帽。

2、请家长加强对孩子的交通安全教育,提醒孩子走路要集中注意力,切勿在道路上嬉戏、打闹,不做“低头族”;通过路口或横过道路时,应当走人行横道、天桥、地下通道等过街设施,不要翻越隔离护栏。

3、私家车接送幼儿和学生出行增多,为了孩子乘车安全,请自觉安装和正确使用儿童安全座椅,行车过程中锁上车辆儿童安全锁,防止儿童自行打开车门发生危险。

4、农村公路安全隔离设施和人行横道较少,中小学校周边常有行人、儿童横穿公路。交警提示:驾车行驶在乡村公路,请保持注意力集中,行经学校周边路段,请减速慢行,注意观察路口情况,随时准备制动,避免发生事故。

5、接送学生上下学,要谨慎、安全驾驶,坚决不超员、不超速、不酒驾、不闯红灯。广大学生家长、老师和学生要自觉抵制“黑校车”、超员车辆,发现无资质驾驶人驾驶校车或不合法车辆搭载学生的,请立即向公安交管部门举报。

6、驾驶车辆接送学生,请选择安全地点停靠,并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组织学生依次、有序上下车辆。夜间停靠请及时开启示廓灯、危险报警闪光灯。请勿在行车道、人行横道、急弯陡坡等路段停车接送学生。

7、每位家长都要以身作则,驾乘车时自觉系好安全带,同时为孩子配备适合其年龄、体重的儿童安全座椅,切莫怀抱孩子或让孩子坐在副驾驶位置。开车不接打电话,关注行车的细节,每一个影响安全的驾驶行为,都是埋伏在身边的“定时炸弹”。

来源:临夏市交警大队宣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