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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县交警:乡村公路的守护者

  通讯员 饶剑

  甘肃省康县地处南秦岭山地,山大沟深,道路坡陡弯急,气候温暖湿润,辖区森林面积覆盖率达80%以上,自然景观优美,近年来,康县十分注重新农村建设,大力发展乡村游,康县的美丽乡村在全国已是榜上有名,每逢节假日来康旅游或自驾游的人数逐年增加,为了全力确保广大人民群众的出行安全,特别是乡村公路的安全,及时在全县21个乡镇设立了乡镇交警中队,他们坚守乡镇、农村等一线岗位,太阳下、雨雪中为广大驾驶人保驾护航,有力的确保了农村道路的安全畅通。

  深入开展“七进”交通安全宣传活动

  为了进一步提高广大群众的交通安全意识,康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不定期的组织民警深入辖区各公路沿线乡(镇)村(社)及中小学校广泛开展交通安全“进农村、进学校、进家庭、进企业、进社区、进单位、进景区”的“七进”交通安全宣传活动。尤其加强了农村地区的道路交通安全知识宣传活动,以当前交通安全形势为重点,结合该村道路交通状况,针对农村群众交通安全意识缺乏现象,向群众广泛散发交通安全宣传资料,通过通俗易懂的方式提醒农民群众出行时注意交通安全。活动中,民警面对面的向村民讲解交通安全知识,告诫村民们不酒后驾驶、不无证驾驶、不超员、不超速、不开报废车,并向村民讲解乘坐超员车、报废车、无牌无证车的危害性,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

  加强校园周边安全隐患大排查行动

  康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不定期的对辖区各公路沿线、乡(镇)村(社)的中小学校、幼儿园深入开展交通安全隐患排查行动,年初与各学校负责人签订《交通安全管理责任书》,加大对学生的安全教育,进一步细化落实了安全管理责任。同时,长年坚持护学岗制度,科学合理的安排巡逻时间和地段,不断提升巡逻管控措施,提升应急处置能力,全面加强对学校周边占道经营、乱停乱放、跨越护栏等违法行为进行集中整治,从严处理学校周边违反交通秩序的行为,全力保障广大师生以及家长的出行安全,积极维护校园及周边的和谐稳定。每逢周末,各乡镇交警中队进一步加强了对各乡镇中小学校接送学生车辆的管理力度,坚决杜绝“超员、超载、疲劳驾驶”、酒驾等交通违法行为。

  加大景区道路交通安全提示和管理

  由于辖区的景区主要分布在各乡(镇)公路沿线和新农村,因此每逢节假日,康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全警出动,在全县各主要路出入口、各景区道路开展路况提示和交通管理工作,对发现的外地来康的游客的轻微交通违法行为采取了警告不罚款,受了广大游客的一致好评,进一步树立了公安交警的良好形象。同时,对重点主干道路、连接景区道路、农家乐集中的周边道路开展安全隐患再排查,报告并督促公路主管部门或辖区政府落实治理。同时,各乡镇交警中队民警在乡村道路、场镇市场维护道路交通秩序,严查重处短途客运班车、营运微型客车超员、超速行驶,货车、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摩托车、两轮摩托车、拖拉机违法载人,酒后驾驶、无证驾驶、无牌无证机动车上路行驶等交通违法行为,全力确保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深化路面道路管控

  为切实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康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多措并举,在广泛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活动的同时,按照重点区域、重点路段,重点时段,定期开展“逢十”国省道及农村交通安全整治统一行动和酒驾整治行动,严厉打击各类交通违法行为,全面加强道路交通的管控和交通事故预防工作。行动中,民警在城市周边、城乡结合部等违法行为集中的区域,严查严惩超员、超载、酒驾醉驾、无证驾驶、农用车非法载人等交通违法行为。执法过程中,民警严格使用酒精检测仪、执法记录仪等执法装备,及时固定证据,对于查处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一律依法严肃处理,形成了覆盖范围广、查处力度大的严查严管态势。

  元至10月,共出动警力24212人次,警车3121台次,查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49940起,其中:酒后驾驶173起, 醉酒驾驶61起,行政拘留36人,刑事挽留19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