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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祸赔偿执行难 当事家属领到司法救助金

儿子遭遇车祸,被执行人却无能力执行全部赔偿款。近日,困境中的湟中县老忠一家,在西宁市城西区人民法院执行局领到了3000元司法救助金。

2003年,因为儿子遭遇车祸,老忠一家人的生活被彻底改变。当时,老忠的儿子被阿勇驾驶的面包车撞伤,被医院诊断为原发性脑干伤,导致了偏瘫和语言障碍,至今生活不能自理。

当时,城西区人民法院就该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案,判决阿勇赔偿老忠儿子48000元,但阿勇家庭贫困,在给付17200元后,余款30800元至今无法执行。除去当时的治疗费用,老忠的儿子车祸留下后遗症,被诊断为一级残疾,至今还需药物治疗,花费极大。

无奈之下,老忠申请了司法救助金,经过法院合议庭合议并报批,向老忠发放了3000元救助金。据城西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局长白锋介绍,2013年至2015年,城西区人民法院共对30起案件中的31人,发放了130500元司法救助金,对特殊困难群体的司法救助,有效地解决了执行难的问题,也从根本上减少了涉执信访案件。

(文中人物皆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