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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春节前夕,民勤这3人因酒驾被曝光

【酒驾曝光台】平安春运 交警同行|

2020春节前夕,这3人因酒驾

被民勤公安交警查获

在2020年春运工作中,民勤公安交警始终坚持问题导向、瞄准靶心,全身心的投入到春运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中,重拳出击、持续严查酒驾、醉驾、无证、超员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最大限度的消除交通安全隐患,守护着万家团圆路。严防因酒后驾驶、超速、超员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引发的交通事故,确保春运、春节期间辖区交通安全有序畅通。但仍有个别驾驶人抱有侥幸心理,无视法律法规,酒驾、醉驾现象屡禁不止。

现将2020年01月08日―2020年01月16日开展“春运期间”酒驾整治行动中查获的3名酒后驾驶人进行曝光。

希望@所有驾驶人以此为戒,共同营造良好道路交通安全环境。平平安安过大年!!!

01

2020年1月8日23时22分许,民勤县大滩镇潘某玉,驾驶甘HH54**号小型轿车行驶至县城交通局十字路口时,因涉嫌酒后驾驶机动车被执勤交警当场依法查获。经司法鉴定,潘某玉血液中酒精含量为212.79mg/100ml,属醉酒后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潘某玉涉嫌危险驾驶罪,目前案件正在办理中。

02

2020年1月13日16时30分许,民勤县东湖镇李某军,驾驶甘H443**号轻型普通货车行驶至民湖路72公里路段时,因涉嫌酒后驾驶机动车被执勤交警当场依法查获。使用呼气式酒精检测仪检测:李某军血液中酒精含量为64.00mg/100ml,属饮酒后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现已对违法行为人李某军给予罚款1000元,驾驶证记12分并暂扣6个月的处罚。

03

2020年1月16日23时许,民勤县薛百镇赵某章驾驶甘HB18**号小型普通客车行驶至昌宁路自来水厂路段,因涉嫌酒后驾驶机动车被执勤交警当场依法查获。使用呼气式酒精检测仪检测:赵某章血液中酒精含量为63.9mg/100ml,属饮酒后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现已对违法行为人赵某章给予罚款1000元,驾驶证记12分并暂扣6个月的处罚。

来源:民勤公安交警微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