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威市通報5起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問題
1.甘肅(武威)國際陸港管委會黨工委原委員、原副主任宋海安違規接受宴請問題。2014年至2015年期間,宋海安先后兩次接受工程承包商宴請。宋海安還存在其他違紀問題和涉嫌職務犯罪。2019年5月16日,市紀委給予宋海安開除黨籍處分,市監委給予宋海安開除公職處分。
2.武威豐華農業科技投資有限責任公司原董事長陳鵬違規購買使用車輛問題。陳鵬在任武威市經濟發展投資(集團)副總經理,科投公司執行董事、總經理、董事長,豐華公司董事長期間,武威市經濟發展投資(集團)給陳鵬配備公務用車1輛。2015年3月、2017年3月,陳鵬為個人用車方便,與司機商議后,由民勤縣金興農資有限公司(后更名為民勤縣金興農業有限公司)購買了1輛福特銳界牌越野車、1輛豐田皇冠牌轎車供其使用,豐華公司以租車費名義向金興公司支付購車費用共計45萬元。期間,產生保險費、保養費等費用137683.14元、油費159138元,經陳鵬審批后在豐華公司和科投公司報銷。2017年10月,陳鵬安排李小偉將45萬元退回豐華公司。陳鵬還存在其他違紀問題和涉嫌職務犯罪。2019年5月16日,市監委給予陳鵬開除公職處分。
3.民勤縣昌寧鎮昌寧村支部書記李兆學違規宴請等問題。2018年4月13日,村黨支部書記李兆學因房屋重建,在家舉辦喬遷宴,宴請賓客184人,收受禮金65100元,其中宴請管理服務對象9人,收受禮金2400元。2019年3月25日,昌寧鎮黨委給予李兆學黨內嚴重警告處分,違規收受禮金責令退還本人。
4.天祝縣公安局交警大隊副大隊長陳元武違規接受宴請問題。2019年1月11日,陳元武在開展公務檢查中,當場查扣了一輛因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過期的小轎車。1月17日,陳元武違規接受該車駕駛人高某某宴請,消費1712元,並要求高某某結算自己之前消費的879元,高某某共計結賬2500元。之后,陳元武批示石門檢查站將被扣車輛及駕駛証返還高某某,未對該車違法行為進行處罰。陳元武還存在其他違紀問題。2019年4月18日,天祝縣紀委給予陳元武黨內嚴重警告處分﹔天祝縣監委給予陳元武政務記大過處分。陳元武違規接受宴請花費的2500元退還本人。
5.天祝縣原科技局局長張學忠違規報銷招待費的問題。2016年12月至2017年12月,張學忠在任天祝縣科技局局長期間,安排辦公室工作人員和財務人員先后6次從龍盛門市部、順德商行(實際並未經營辦公用品)開具辦公用品發票,共計17665元,用於報銷縣科技局在2013年至2014年期間爭取項目時購買的煙酒及牦牛肉特產等費用﹔2017年5月16日,張學忠安排華藏寺鎮居民張某某以房屋維修款名義開具發票2500元,用於報銷縣科技局對接項目招待費用。2019年4月30日,天祝縣紀委給予張學忠黨內警告處分。
來源:武威市紀委監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