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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县交警依法行政拘留6名无证驾驶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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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认真贯彻公安部冬季交通安全整治行动视频会议部署暨全县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会议精神,扎实推进全县“五类车”专项整治,消除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有效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17日至18日,宁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在冬季交通安全整治行动中,依法行政拘留多名无证驾驶人员,现予以实名曝光,请广大驾驶员及车主引以为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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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2月17日10时00分,宁县新宁镇巩范村驾驶人范玉祥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一辆号牌为甘MU8393号正三轮载货摩托车在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仍驾驶未按照规定期限进行安全技术检验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在G211线被宁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早胜中队执勤民警查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民警对其处以罚款柒佰元并处行政拘留三日的处罚。

2

2019年12月17日12时50分,宁县早胜镇寺底村驾驶人史强强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一辆未悬挂机动车号牌且逾期未检验的正三轮载货摩托车(注册登记号牌为甘MJ9267)上道路行驶,在G211线被宁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早胜中队执勤民警查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民警对其处以罚款玖佰元并处行政拘留三日的处罚。

3

2019年12月18日10时30分,宁县早胜镇北街村驾驶人王满珍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一辆未悬挂机动车号牌且逾期未检验的正三轮载货摩托车(注册登记号牌为甘MQ4922)上道路行驶,在G211线440公里500米处被宁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早胜中队执勤民警查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民警对其处以罚款玖佰元并处行政拘留三日的处罚。

4

2019年12月17日11时许,宁县盘克镇界村村驾驶人王岁平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一辆号牌为甘ML2231的正三轮载货摩托车上道路行驶,在胡堡村道1KM+50M被宁县公安局交警大队盘克中队执勤民警查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民警对其处以罚款伍佰元并处行政拘留三日的处罚。

5

2019年12月17日09时50分许,宁县新庄镇店头赵村驾驶人杨六昌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比德文”牌四轮电动车上道路行驶,在青新公路5公里+800米处被宁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长庆桥中队执勤民警查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民警对其处以罚款壹仟元并处行政拘留三日的处罚。

6

2019年12月17日10时05分许,宁县新庄镇兴户村驾驶人刘贵元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一辆无牌三轮汽车上道路行驶,在青新公路4公里+700米处被宁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长庆桥中队执勤民警查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民警对其处以罚款柒佰元并处行政拘留三日的处罚。

宁县公安交警温馨提示:无证驾驶者缺乏必要的交通安全知识和驾驶技能,不遵守交通规则的他们很容易引发交通事故,威胁自己和他人生命财产安全,是对交通安全极大的威胁,切不可心存侥幸,害人害己。提高交通安全意识,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在未通过驾校所有考试项目并领取驾驶证前,切莫驾驶机动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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