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安全要进一步强化监管
道路交通安全要进一步强化监管
记者 马炳玉
经过各方的不懈努力,我市的道路交通安全情况持续好转,取得了积极的成效。同时,也存在一些问题,还有许多改进的工作要做。
近年来,我市以维护道路交通秩序,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提高道路通行效率,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目标,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逐步健全完善执法体制机制,不断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宣传和基础设施建设,着力强化道路通行保障及应急处置能力,依法查处整治各类交通违法行为,积极探索创新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方式方法,为全市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创造了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主要表现在:市、县、乡、村及主管部门五级道路交通安全监管责任体系基本形成;法律宣传普及不断深化;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投入力度持续加大;执法质量和文明程度逐步提高。
存在的问题也不容小觑。集中表现在:全民交通安全法治意识需要进一步提升,个别企事业单位对法律知识的了解掌握还不够及时,仍然存在生产运营与法律规定不符的机动车辆及相关附属产品。部分司助人员教育培训不到位,法律意识淡薄,违章拉客、超员载客现象时有发生。公交、出租、外卖、快递等行业车辆违规超速、乱停乱放现象比较严重。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社会化整体工作合力还未完全形成,部分安全管控措施落实不到位,尤其是中心城区对车辆乱停乱放等现象缺乏有效管理手段,一罚了之,未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市、县、乡、村有些监管措施流于形式,对车站、汽车修理厂、驾校、特种车辆、三轮车、电动车、农用车等相关场所及行业的监督管理还不够规范等。
安而不忘危,治而不忘乱。各有关部门针对存在的问题继续开展好交通安全宣传进农村、进社区、进企业、进学校、进家庭“五进”教育活动等,有计划有步骤地制作一批内容丰富、贴近生活的道路交通安全宣传资料,着力提高交通参与人的道路交通安全意识。继续组织开展好机动车超速、超员、酒驾、醉驾、农用车载人等各类违法行为的专项整治。加大对驾校、公交、出租、外卖、快递、车辆检测与修理等行业规范文明经营的监督管理,细化监管措施,落实监管责任,推动相关行业和单位守法文明经营。加强对电动三轮车、四轮车、农用车等不合规定销售单位的查处整治力度,细化管理办法,消除安全隐患。探索建立各类交通参与人违反交通安全规则的信用惩戒机制,完善鼓励交通安全志愿者参与交通安全管理的工作制度……
当然,道路交通安全方面存在的问题是由各种各样复杂的原因造成的,解决起来不可能一蹴而就。但是,只要重视起来,进一步强化监管,久久为功,一定会取得好的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