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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隔空审判”15000元交通事故赔偿款顺利拿到手

原标题:“隔空审判”15000元交通事故赔偿款顺利拿到手

  3月6日,一起交通事故中的当事人郑某,如愿地拿到了15000元赔偿款。

  2019年10月26日11时58分,郑某驾驶的车辆与朱某驾驶的车辆发生碰撞,致郑某车辆受损。后经责任事故认定,朱某负事故主要责任,郑某负次要责任。

法官庭前对双方当事人进行电话指导和网上测试。

“隔空”视频庭审中。

审庭结束后,被告快速将赔偿款转账给郑某。

  案发后,经保险公司工作人员调解,二人签订了一份赔付协议,由朱某给付郑某车辆损失款共计17541.7元。后因朱某未履行协议,郑某将其诉至法院。

  鉴于当前仍处于疫情防控期,高新区人民法院五湖法庭庭长魏彤决定对这起案件实行网上审理,隔空“云”审判。

  为确保庭审顺利进行,魏法官提前做足了准备工作,即在开庭前两天,就向双方当事人交待了网上开庭的相关规定及注意事项,并对双方当事人进行电话指导和网上测试。

  3月6日9时,庭审如期进行。法官和双方当事人同时登录“黑龙江移动微法院”小程序,由法官通过“多方视频”功能,在线邀请当事人视频开庭。在视频庭审中,法官核对了双方当事人身份,并进行法庭调查、举证质证、调解。最终,郑某对被告朱某的困难给予了理解,放弃了部分诉讼请求,双方达成了调解协议。

  签订完调解协议,被告朱某当即通过微信转账的形式,将15000元赔偿款转给了原告郑某。

  大庆晚报记者 邹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