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州莲源林业工作站站长酒驾出车祸并私设小金库 被行政撤职
更新时间: 2020-03-09 19:52 热度: 727°
中国江西网讯 记者张愉、实习生朱冰清报道:7月15日记者获悉,近日,抚州临川区纪委严肃查处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抚州临川区莲源林业工作站站长兼党支部书记梅福兴酒后驾驶公车并发生交通事故。今年初,梅福兴酒后驾驶公车(赣FM8568)在荣山塘下村路段发生交通事故。另外,梅福兴指使他人隐瞒截留收入,私设“小金库”,滥发职工福利3.631万元。经抚州临川区纪委研究决定,给予梅福兴留党察看一年、行政撤职处分,交通肇事赔偿、补偿费3.22万元由其个人支付。
抚州临川建筑安装工程总公司李光发驾驶公车并发生交通事故。6月17日,时任临川建筑安装工程总公司工会主席的李光发驾驶公车(赣F05906)送人,返回途中发生交通事故。经研究决定,对李光发全区通报批评,并由其个人承担公车办私事及发生交通事故等相关费用。
抚州临川区行政综合服务中心城管窗口工作人员范风娇违反工作纪律。5月23日上午上班期间,范风娇在办事大厅窗口的工作电脑上浏览购物网站。经抚州临川区城管局研究决定,给予范风娇行政记过处分,并给予相应的经济处罚。抚州临川区纪委对区城管局下发效能作风单项预警单,责成及时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