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铅山古镇街头发生严重车祸?这名“消遣”110的男子被拘了!

  中国江西网讯 通讯员程子元报道:一直以来,110报警电话都是为警民搭起共建桥梁,确保警方及时有效地处理险情、警情,维护社会治安,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渠道。但也有一些人,把拨打110报警电话当成闲话家常、发泄情绪甚至无聊取乐的工具,严重浪费了警力资源、扰乱了公共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条第二项之规定,伪造、隐匿、毁灭证据或提供虚假证言、谎报案情,影响行政执法机关依法办案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近日,铅山县汪二镇一男子为发泄负面情绪,拨打110谎称“古镇街头大车撞死两人后逃逸”,致使公安机关接警后动用十余名警力,耗费数小时进行排查走访,最终查证该男子所报为虚假警情。随后,治安大队民警快速反应,抓获并拘留了这名恶意谎报虚假警情的违法人员。

  假报警致虚惊一场

  “撞死两人了,快来处理啊!”12月19日上午10时许,铅山县公安局110指挥中心接到一个报警电话称,河口镇古镇街头红绿灯处,一辆拉沙石的大货车撞倒了一辆电瓶车,电瓶车上的两人被当场撞死,大货车则向城东逃逸。警情即是命令!铅山公安快速反应,交警大队民警两分钟内就赶到了报警地点,可现场并没有发生过交通事故的任何痕迹。为了全面查证事实,交警大队抽调十余名警力,一边调取周围全部视频监控,一边沿着道路进行排查走访。经过几个小时的调查取证,民警最终确认:这是一起虚假警情。

  110报警岂能视为儿戏、供无聊消遣?对此,铅山县公安局治安大队随即介入调查。通过相关技术手段,民警查实:报假警的男子陈某,29岁,汪二镇新安人,未成家。其常年独自一人在外打工,并未在汪二老家居住,且从不联系其他亲戚朋友。民警通过进一步逐户走访调查得知,陈某从小便离开父母随外公外婆住在河口街上。顺着这条线索,治安大队联合工业园区派出所,于12月20日下午将在铅山工业园区某企业务工的陈某一举抓获!

  真拘留望引以为戒

  据了解,陈某在心理上存在一定的问题,经常怨天尤人,喜单离群、行为怪癖,其每打完一次电话就要将通话记录删除,单凭这一点,陈某无知地以为警方没有证据,故对自己报假警的违法行为矢口否认,可当民警将通话录音、通话记录还原在他面前时,陈某羞愧地低下了头。

  据陈某交待,其总是感觉命运对自己不公平,上天没有给其一个好的生活,父母也没有给其一个好的环境,长此以往陈某心理失衡,负面情绪暴涨。在浙江务工期间,他就曾为排遣难受的心情,打电话给110与女接警员“畅聊人生”。为此他曾受过浙江警方的批评教育。

  12月19日上午,陈某起床后又觉心情郁闷,为寻求刺激,满足精神上的空虚,他“故伎重施”再次拨打110报警电话,谎报重大警情,致使有限的警力资源被大量占用,严重干扰了警方的正常调度,也有可能使真正需要帮助的群众,得不到及时有效的帮助。陈某眼中只有自己,如此恶意排释情绪、寻求刺激,这种过分的“任性”,必然遭到法律的严惩。目前,陈某因谎报警情已被公安机关依法处以行政拘留的处罚,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本网温馨提示:广大市民朋友,尤其是未成年人,要正确认识110报警电话的作用,不要因为好奇或无聊,谎报警情、案情,影响公安机关依法办案,触碰法律红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