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饶男子开车送好友回家出车祸双亡 搭车人家属向司机妻索赔
一次意外事故让两位年仅23岁的青年失去了生命。
生前他们是要好的朋友,作为司机的胡小亮(化名)原本载着朋友费强(化名)送其回家,途中再顺道去接费强的妻子刘莉莉(化名),但在出城没几分钟后却遭遇了车祸。
就在胡小亮的妻子王玲(化名)“伤口”未愈之时,却不得不面对费强的妻子刘莉莉的索赔。同时卷入此系列官司的还有货车司机、保险公司和汽运公司。
王玲想不明白,丈夫好心送朋友回家也在车祸中丧生了,为何还要承担赔偿责任,而自己却成了被告?
庭审中,多方围绕事故的责任划分、赔偿金额的多少、好意搭乘是否应当减少赔偿责任等一系列问题展开了激辩。目前案件判决已经生效,但案件背后的法律关系却足以让人借鉴!
男子送好友回家出车祸双双身亡
9月22日,胡小亮因车祸已去世一年多。当天上午,其妻子王玲给横峰县法院打电话,法官告诉她涉诉各方无一上诉,她沉重的心情终于放下了些许。
一年多来,王玲始终无法释怀——她认为这起事故丈夫是出于好心不想出事,不该死后还背上“担责”二字。
事发前,王玲因为身体不好曾晕倒过一次,所以一直住在娘家调养。2014年6月12日24时,已经入睡的她,突然接到婆婆打来的电话。
经过询问,王玲才得知其丈夫已经在两小时前死于一场车祸中。
6月13日凌晨1时许,王玲赶到横峰,车祸现场已经大部分清理,其丈夫也被送去了殡仪馆。
这场车祸共造成两人死亡。司机胡小亮及搭车人费强。
胡小亮是横峰县人,住在县城,开了一家净水器店面。事发当天,胡小亮打电话邀请既是同学又是朋友的费强到店里玩,费强高兴地答应了。
费强彼时刚从外地打工回到老家横峰县司浦乡。这位23岁的父亲,平时需要照顾两个小孩,很少有外面的应酬。
据费强父亲费某胜回忆,他曾听到儿子与胡小亮的电话,是胡小亮主动邀请他儿子去玩的。
当天22时15分,胡小亮用自己的面包车送费强回家,准备再去接费强的妻子刘莉莉。司铺乡离横峰县城大概十多公里的路程,胡小亮驾驶面包车出了横峰县城,在准备经过霞曹村(城郊村)路口路段左转弯时,后方由胡某凤驾驶的大货车由于避让措施不当,与面包车发生碰撞。两车先后翻入了公路左侧农田里,货车压在面包车头上,胡小亮和费强两人当场死亡,重型货车和货物部分受到损坏。
2014年7月3日,横峰县交警大队作出事故责任认定书,胡小亮驾驶的机动车左转弯时未确保安全是造成事故的原因;另外,当事人胡某凤驾驶超载的机动车未确保安全,且避让措施不当,也是造成本次事故的原因。认定胡小亮、胡某凤负本次事故的同等责任,费强不负本次事故责任。
因为同等责任的认定结论,公安机关没有对货车司机采取强制措施,这引起了死者家属的不满。王玲及其家属认为,货车司机胡某凤应该对事故负有全责,并追究刑事责任。
王玲曾向上饶市交警支队申请行政复议,认为货车司机与其丈夫负同等责任的事故认定结论有违事实,但她并没有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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