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天罚1286辆!7个月罚32万辆!紧急提醒:厦门交警正狠抓这种车!
交通安全无小事!
近日,厦门交警重拳出击
开展电动车、摩托车整治行动
18小时内查处电动车违法677起!
七个月内,全市共处罚11万多起!
据厦门新闻广播报道:厦门交警8月9号发布的数据显示:自2018年1月至7月,厦门共发生涉及摩托车交通事故597起,涉及电动自行车交通事故138起。
2018年1月1号至7月31日
全市共查处电动自行车违法行为113225起,其中送餐电动自行车道路交通违法行为1105起;查处摩托车道路交通违法行为210589起,拘留无证驾驶1995人。
8月9日 (凌晨至18:00)
全市整治电动自行车道路交通违法行为677起、摩托车道路交通违法行为609起。送餐电动自行车违法情况:据不完全统计:交警一天内查处“饿了么”13起、“美团”16起、“达达”10起。
what?
送餐电动车一天内
就查处了39起!?
怪不得最近总有网友吐槽
外卖等得脖子都长了!
虽然没等来外卖
但等来了交警蜀黍
对电动车违法行为的狠抓
大部分网友的态度都是
支持!
@取个名半小时:现在被抓是有原因的。不遵守交规,闯红灯,走机动车道肯定抓!我天天下班就遇到,停交警旁边不抓我?
@hello803:平台只是出个平台,交通安全是一个社会问题!
@荒芜的心:两面性。经常看到外卖车,从角落飞出来,要么直接斜穿马路,头都不带回头看的。要么边骑边玩手机(不是看),骑在三车道的中间。
@老司机带你:把人培训起来,持证骑车,把卖车的造车的都规范起来,转向灯后视镜喇叭远光灯都搞齐,多好!
毕竟,频传的电动车车祸中
就有不少电动外卖车的身影!
01
17月15日,集美后溪
一辆轿车撞倒电动车
据网友@soulrennizen 爆料:7月15日在集美后溪,一辆滴滴撞到一个骑电动车的,随后骑手倒地满地是血,救护车来了之后抢救了一会却盖上了布,估计是凶多吉少。
02
8月4日,软件园二期东门
出口处电动车车祸
据网友@逗你们玩 爆料:8月4日中午,一辆电动车与小车在软件园二期东门相撞,120随后赶对倒地骑手进行急救。
03
7月9日,湖里枋湖路
外卖小哥撞上轿车倒地
据网友@托儿索VS儿童劫 爆料:7月9日傍晚,在湖里区枋湖路段,大概在金枋世家站前面50米左右,一位外卖配送小哥与一辆红色轿车发生事故(具体什么事故还不清楚)。幸好骑手小哥人没事,不过车和人摔的很惨。
04
7月29日,湖里林后
外卖电动车与自行车相撞
据网友@华在厦门 爆料:7月29日凌晨,在湖里林后,外卖小哥骑电动车与自行车相撞,骑自行车的女子不幸被撞死。
车祸猛于虎!
炎炎夏日,交警蜀黍上路抓车
也都是为了杜绝这些违法骑行
给大家带来的安全隐患
到底这次整治行动将如何开展
我们一起来学习一下
本次摩托车、电动自行车
道路交通违法行为整治重点
整治地点
交警部门根据分析研判,排查出摩托车、电动自行车违法乱象较为严重路段,进一步加强执法管理力度,通过定点检查和动态巡逻相结合的方式,严管严查,特别是在“四桥一隧”和快速路。
整治行为
针对涉酒驾驶、涉牌、涉证、闯禁行区域、超员、报废摩托车上路、不按规定车道行驶、越线行驶、逆向行驶、闯红灯、不按规定年检、不戴安全头盔、非法载客营运等摩托车严重道路交通违法行为,以及逆向行驶、闯红灯、违反规定载人、无牌无证、在机动车道行驶、违反禁止通行规定等电动自行车严重违法行为。
整治时间
厦门交警将采取“设置临时检查点+动态巡逻”、“常态化整治+错时整治”相结合的工作措施,依托治安检查站、执勤点等卡口,落实摩托车、电动自行车违法上桥、进隧通行的24小时防控工作。
那么,电动车和摩托车不能骑了吗
不!不是的!
只要大家遵守交通规则
摩托车挂牌,考取摩托车证,按照交规行驶
电动车挂牌,符合国家标准,按照交规行驶
都是可以上路的
什么样的电动车不会被整治?
市民王先森
我们常说的电动车包括哪些呢?
交警蜀黍
还真不少,有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电动独轮车、电动四轮车、电动三轮车、电动滑板车。。。
市民王先森
那什么类型的属于电动摩托车呢?
交警蜀黍
超过电动自行车标准的电动车,称为轻便电动摩托车或电动摩托车,划入机动车范畴。
市民王先森
驾驶电动车都要上牌和驾驶证么?
交警蜀黍
不一定,符合国标的电动自行车属于非机动车只要登记上牌,不用驾驶证,但需要年满16周岁!驾驶电动摩托车需要持有相应的驾驶证呦!
市民王先森
电动摩托车也要上牌?
交警蜀黍
是的。经过国家机动车主管部门审批通过的电动摩托车,才可以登记上牌,和普通摩托车一样可以上路行驶,同时,记得要持有摩托车驾驶证。有些电动车没有经过国家机动车主管部门审批就上市销售,小伙伴千万不要去购买。
这些路段电动自行车禁!行!
1、无牌,在思明、湖里区以外的地方登记的电动自行车,不得在思明、湖里区行驶。
2、 在思明、湖里区登记的电动自行车,不得在下列区域和道路行驶:
(1)思明区:湖滨西路至东渡路以东、仙岳路以南、嘉禾路(仙岳路口至莲坂转盘)以西、厦禾路以北、文屏路、文曾路、龙虎山路、文园路、思明南路、思明北路、鹭江道。
(2)湖里区:长岸路(兴湖路口至南山路口)以东、兴湖路(长岸路口至石鼓山立交桥)以南、嘉禾路(石鼓山立交桥至南山路口)以西、南山路(嘉禾路口至长岸路口)以北(含上述路段)以及嘉禾路(南山路口至仙岳路口段)。
(3)海沧大桥、杏林大桥、厦门大桥、集美大桥、翔安隧道、仙岳高架、成功大道。
国标电动自行车先登记上牌
2012年1月1日起施行的《厦门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若干规定》对电动自行车采取了“登记上牌、限制控制、限制通行”的措施。电动自行车必须登记上牌后方可上道路行驶。在本市销售和登记的电动自行车应当符合市人民政府公布的准予登记电动自行车产品目录。同安区实行“带牌销售”政策,且均设有挂牌登记地点。
如何判断电动自行车是否符合国家标准?
1
最高设计速度不大于20公里/小时;
2
整车质量(重量)不大于40公斤;
3
电动机额定输出功率不大于240瓦;
4
轮胎宽度不大于54毫米;
5
蓄电池标准电压不大于48伏;
6
具有良好的脚踏骑行功能,30分钟的脚踏行驶距离不小于7公里。
电动车新国标
电动车新国标于2019年4月15日起实行,最高车速由20km/h调整为25km/h,整车质量(含电池)由40kg调整为55kg,电机功率由240W调整为400W
驾驶电动自行车有下列交通违法行为之一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扣留电动自行车,并按下列规定处罚:
1
处以一百元罚款的交通违法行为:
(1)占用机动车道行驶;
(2)超过规定时速行驶;
(3)违反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
(4)借道或穿越道路不按照规定让行。
2
处以二百元罚款的交通违法行为:
(1)在机动车道内逆向行驶;
(2)进入城市快速路或者公交专用道路内;
(3)违反限制或者禁止通行规定。
3
处以三百元罚款的交通违法行为:
(1)无号牌上道路行驶;
(2)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电动自行车号牌,或者使用其他电动自行车号牌,除了处以三百元罚款,还予以收缴号牌;
(3)改变已登记电动自行车的整车质量、外形尺寸、最高时速等参数的,除了处以三百元罚款,还将注销车辆登记。
4
处以五百元罚款的交通违法行为:
醉酒驾驶。
千万别再心存侥幸
为了自己和他人的安全
大家一定要自觉遵守交规
并合法驾驶电动车!
▍整合来源:厦门新闻广播(xmfm996)、同安虾米网、小鱼网、图片来源:小鱼网,编辑:Ruii
领导说了!
你点一个,
妹子的工资就涨5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