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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城女子因车祸被撞成植物人 法院帮讨回30万元执行款

8月9日,宁国市法院执行一庭庭长陈启智带领2名执行干警,顶着烈日来到执行申请人家中,为他们送上执行款30万元。

卢某与妻子一直从事蔬菜经营,虽然不是大富大贵,但日子过得也算安逸。但是,突如其来的一场车祸,让卢某一家陷入了无边的黑暗之中。2014年5月26日,卢某骑车载着妻子杨某在送货途中不幸与一辆大货车相撞,因杨某未带安全头盔,导致受伤十分严重,后经诊断,杨某为颅脑损伤致残,伤残等级为一级;构成完全护理依赖。

健健康康的妻子突然变成植物人,卢某万分痛苦,一纸诉状将肇事司机曹某及保险公司告至宁国市法院,要求赔偿损失,并获法院支持。

然而,判决生效后,曹某等人并未积极履行赔偿义务。眼看自家债务越积越多,而杨某常年看病用药仍需大量资金,卢某于2016年8月2日再次向法院提出执行申请。

宁国市法院在收到执行申请后,迅速采取行动,多次联系被执行人曹某,并督促保险公司及时履行赔偿义务,经过执行法官的不懈努力,保险公司最终将30万元执行款汇到了法院账户。

考虑到杨某已完全不能自由行动,为了让杨某一家早日拿到执行款,9日上午,陈启智与执行法官带着执行款来到卢某家中,亲手将30万元执行款交至卢某。(付慧 李绪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