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阜阳这起车祸上了央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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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错!
就是阜阳国贸路口“漂移哥”!
6月13日夜间
驾驶英菲尼迪的车主王振
在国贸路口危险驾驶玩“漂移”
后车驾驶“保时捷”的张某某
用手机拍摄整个违法过程
近日
阜阳市颍泉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对“漂移哥”王振
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向阜阳市颍泉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颍泉区检察院起诉书指控,2018年6月11日晚19时15分许,被告人王振驾驶皖K00M51小型轿车,车载闫某某,在阜阳城区河滨路与南京路交叉口处无信号灯管制的情况下,故意实施驾驶车辆漂移的危险行为,导致其他交通参与人停车避让,车辆尾部险些与电瓶车发生碰撞,危害不特定人的安全,其行为引起群众精神恐慌,当场向公安机关报案。
2018年6月13日晚23时许,被告人王振驾驶皖K00M51小型轿车,车载闫某某、温某某,张某某驾驶皖KMY945小型轿车跟随在后。被告人王振出于逞强、炫技的心理,在阜阳市主干道人民路繁华路段国贸十字路口处,利用左转弯道绿灯放行的时间段故意实施驾驶车辆漂移的危险行为,转弯提速期间近距离驶入钮某某驾驶的电瓶车前方,危害不特定人的安全,张某某用手机拍摄视频上传至网络。该视频在互联网被网民传播,造成恶劣社会影响。
被告人王振驾驶车辆在市区道路中心两次漂移,严重危害公共安全,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闹市酒驾飙车
是一种极度不负责任、蔑视自己和他人生命的行为
法网恢恢疏而不漏
违反交通规则,必将受到法律的制裁!
来源:央视新闻、阜阳检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