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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祸两年终得偿 花甲老人露笑颜

车祸两年终得偿 花甲老人露笑颜

2016-08-12 16:20:34   来源:淮南新闻网     【摘要】

当事人吴某,农民,现居住在淮南市八公山区山王镇,已年过花甲,2014年12月31日,她像往常一样驾驶电动三轮车上街卖菜,不料在淮凤路八公山区孔集红山村路口,与王某驾驶的小型普通客车相撞,吴某受伤住院。事后经交警部门鉴定,王某对事故负有主要责任,但由于王某在此次事故中所驾驶的车辆也并非自己所有,属于淮南市第二汽车运输有限公司旅游车分公司,所以在事故发生后,吴某多次找到王某和其所在公司讨要赔偿无果,无奈之下,老人将淮南市第二汽车运输有限公司旅游车分公司起诉到法院。

接到案件之后,法官做了大量的调查走访发现,虽然王某并无偿还能力,但该出事车辆已购买保险,而且此次事件也在保险范围之内,至此案件终于找到突破口,最终在2016年8月10日达成调解,由国元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支付吴某117000元,由淮南市第二汽车运输有限公司旅游车分公司支付5527.5元,终于在事故发生两年后,这位花甲老人在法律的帮助拿到了自己的医疗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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