坐黑车意外受伤 八公山法官成功调解解纠纷
原标题:乘客受伤求赔偿 法官调解解纠纷
随着“黑车”的越来越多,也引发了一系列的问题,2017年5月29日,八公山区人民法院就审结了一起由于乘坐黑车出车祸,而起诉要求赔偿的案件。
冯某原本是淮南市某矿业公司的员工,家庭经济压力大,于是利用休息时间跑“黑车”以贴补家用,2016年10月30日晚22时,刘某下班搭乘冯某的车回家,不幸在行驶至八公山区沿矿路交通站门前,由于冯某操作不当致车辆失控撞到路边的绿化树木。冯某没有受伤,但刘某被确诊为右肩关节脱位伴肱骨大结节骨折,在淮南市第二人民医院住院治疗13天,花费医疗费以及由于受伤导致误工费等各项经济损失共计90962元。
出院后,刘某多次找到冯某索要赔偿均无果,无奈之下将冯某起诉到八公山区人民法院,法官接手到案件之后,从淮南交警支队八公山大队,调取事故认定书,确定此次事故是由冯某操作不当造成的,冯某对此次事故负全部责任,刘某无责任,从而认定冯某应该对刘某的伤势进行赔偿。
案件进入审理过程,冯某表示也愿意赔偿刘某的损失,但是刘某要求的赔偿款过高,超过自己的赔偿能力,于是法官对双方当事人进行了调解,考虑到冯某的家庭情况和经济状况,一次性支付存在困难。
最终在法官的主持下,双方达成一致协议,由冯某赔付刘某因此次交通事故造成医药费等各种经济损失共计83000元,考虑到冯某的支付能力,双方约定由冯某先支付10000元,余款73000元从2017年6月起,每月赔付刘某3000元,直至付清为止。
(来源:八公山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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