肥东一男子醉驾出车祸后还动手打警察 酒醒后竟称一点点印象都没有
俗话说,小酒怡情,喝多伤身,而酒喝多后,不仅伤身,还有可能犯下难以弥补的过错。近日,在肥东县就发生了一起恶性案件,案件的嫌疑人当晚喝完酒骑摩托,结果发生交通事故,还动手打了出警的警察。》》》推荐阅读:7旬老翁身绑烟花爆竹到省立医院讨说法 合肥警方通报警情
照片中受伤的民警是肥东县公安局交管大队事故中队的宋强,在4月22号晚上的一次接处警过程中,宋强头面部被人拳击,产生多处外伤。
民警李坤是宋强的同事,22号晚上7点32分,他们接到县局指挥中心指令,在县局包公大道与金阳路西边50米,有一起交通事故, 十多分钟后,当他和宋强赶到现场时发现,一辆轿车与一辆货车发生碰撞,在货车的侧后方,一辆摩托车停放在地上,一名中年男子坐在车上。
为了避免次生事故的发生,李坤和宋强分头行动,李坤对货车和轿车的刮擦事故进行查勘,宋强则上前检查摩托车驾驶员是否受伤,并准备将其带离快车道,可就在这时,令人意向不到的一幕发生了。
当时,宋强试图将摩托车驾驶员拉到马路一边,但该驾驶员情绪始终很激动。
与此同时,一同出警的协警陈永忠立即上前劝阻,也被该驾驶员推倒,“当时我看驾驶员陈师傅的两个胳膊全部脱皮了”李坤说。
事发后,李坤报了警。在辖区派出所民警赶到之前,围观群众和民警一同将该男子制服。
据民警说,当时男子满身酒气,所以在将其控制住后,民警再次拨打了120电话,把他送往了医院。男子是否涉嫌酒驾?又为何要这么做呢?
经过检查,在确定男子没有受伤的情况下,医生对其进行了抽血化验,而化验的结果显示该男子每百毫升血液酒精含量达到了两百五十三点五毫克,已经远远超出了醉驾标准。
所幸的是,经检查,宋警官和协警均无大碍。那么,当晚李某到底喝了多少酒,又为何要醉酒驾驶并殴打警察呢?26号下午,在肥东县拘留所,记者见到了嫌疑人李某。
李某告诉记者,当天他在亲戚家务工,亲戚比较热情,中午和晚上两顿饭都准备了白酒,确实喝了不少。
李某说,他吃完晚饭后,回家心切,于是不顾亲戚劝阻,执意骑着摩托车回家。
而对于殴打警察的事,李某表示,当晚喝了高度白酒后从亲戚家出门时还较为清醒,但后面发生的事情就记不太清楚了。
醉酒后失去意识,这样的说辞并不能成为脱罪的理由,等待李某的将是法律的惩罚。
自从酒驾入刑以来,随着宣传力度不断加大,以及查处力度的加大,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的观念已经越来越深入人心,可是还是有一些驾驶人抱有特别是一些摩托车驾驶员,以为摩托车酒驾没有事,实际上,摩托车属于机动车,酒驾同样是违法行为。
推荐阅读:男子利用艳照进行敲诈勒索在合肥获刑 照片竟是PS出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