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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警法院保险“同堂办公” 我市道路交通事故处理“一站式”服务获好评

  20日,在市公安局交警大队一楼大厅,辅警杜大江正耐心地为来自河南汤阴县的张大姐和市民李奶奶作交通事故调解。今年5月,张大姐骑电动车途经市区大寺路时,不慎将李奶奶撞伤,交警认定事故由张大姐负全责。经过一番开导劝慰,当事双方顺利达成了调解协议。

  杜大江是交警大队事故处理中心的辅警,是处理中心从事事故调解的5名专职调解员之一,他们经过严格的培训考核,较好地提升了市民的交通事故处理体验。

  自“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开展以来,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创新举措,联同司法、保险机构,共同形成交通事故一体化处理流程,为交通事故当事人提供在线赔偿计算、赔偿调解、司法确认、立案应诉和保险赔付等“一站式”处理方案。

  “我们对交通事故处理实行‘公安+保调委、人调委+法院+咨询’工作模式,明确‘道交纠纷’先行调解制度,设立多个调解工作室,配备专门的调解力量,让公安、司法、保险等部门联合办公,避免当事人多个部门之间跑,实现交通事故纠纷调解理赔‘最多跑一次’,甚至一次都不用跑。”市公安局党委委员、交警大队长何一平介绍。

  今年7月以来,平安财产保险东阳支公司医疗定损岗的王苗,每个工作日都在交警大队事故处理中心值班。根据接报的交通事故情况,他负责到医院看望伤员实际伤情,并作出初步判断,省去了当事人家属需到交警大队开具“垫付通知书”的麻烦。

  伤员康复后,王苗还可以直接给予伤情认定,当事人认可后即可马上得到赔偿金。“仅8月份到现在,我们处理了24笔交通事故伤残案件,免鉴定19笔(每笔可省去费用2600元),鉴定5笔。”王苗介绍。

  此外,我市交通事故处理工作广泛运用“浙江移动微法院”内的诉前调解平台,自动扫描、提取事故认定信息、计算赔付金额,提高调解成功率。“当事人可通过网络线上申请调解,未调解成功案件的,当事人还可在线提起诉讼,运用平台的案件预判、网上立案、网上开庭,节省诉讼时间。此外,平台还有案件流转登记、交接管理机制,实现调判程序全程留痕。”市人民法院综合审判庭副庭长吕丹萍介绍。

  “在多部门协同配合‘一站式’服务的背景下,交通事故当事人再也不用反复奔忙,只需按预定日期参与调解就好。”市公安局交警大队事故处理中心民警陈维仁说,截至19日,他们已成功调解伤人交通事故1386起、车损事故1091起,深得当事人好评。

  “接下去,我们将对工作中发现的不足加以完善,全力做好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调解工作,切实让事故当事人在调解中感受到方便和公平正义。”交警大队事故处理中心主任楼正南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