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清这起交通事故致一人死亡!被省公安厅通报!
更新时间: 2020-03-10 00:53 热度: 1185°
原标题:临清这起交通事故致一人死亡!被省公安厅通报!
19日,山东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向社会公开发布2020年第一批终生禁驾名单。临清1人因交通肇事罪被 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并被终生禁驾。
据了解,燕某善于2018年9月29日23时20分许,驾驶鲁Q×××××号汽车沿临清市新华路由南向北行驶至聊城幼儿师范学校门口处时,因违法操作与前方临清市青年街道东旧县居委会居民曲某2同向所骑的电动自行车发生碰撞,造成曲某2重度胸部损伤、寰枢椎脱位致呼吸循环衰竭而死亡。
事故发生后,被告人驾车继续向北行驶至文化路路口后,右转至永青路路口并再次右转弯后,沿道路由北向南行驶至临清市实验中学门口处时,撞到了道路中间隔离护栏,被告人下车逃离。经聊城市公安局交通巡逻警察支队临清大队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被告人燕某善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
同年10月1日,燕某善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如实供述了以上犯罪事实。法院审理期间,燕某善已赔偿被害人近亲属经济损失,并取得了谅解。临清市人民法院一审判决被告人燕某善犯交通肇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
来源:聊城高速交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