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莒县一青年肇事逃逸后,又冒充目击者……

肇事莫逃逸

逃逸必被捉

下面这位摩托车驾驶人

不仅无证驾驶

竟还在肇事逃逸后冒充目击者……

11月13日6时许,莒县公安局交警大队122指挥中心接到报警,青年路与潍徐路见一老人倒在地,可能是发生道路交通事故。

接警后,办案民警立即赶到现场。经勘查,现场只遗留被撞老人(贾某)及其所驾驶的自行车,现场无其他车辆。办案民警到现场后帮忙将伤者送到医院,伤者重伤昏迷无法提供线索。

事发时,辖区正值雨天路滑、天色漆黑,事故现场无目击群众且无更多车辆痕迹,无法获得更多的线索。

办案民警立即调取事发路段沿线所有卡口、监控,对监控视频逐一研判、分析,不放过任何可疑车辆。

最终,在海量的监控录像中发现与事故现场肇事人及车辆特征相符合的图片,但无法获取车辆号牌及嫌疑人面貌。于是,根据驾驶人的衣着特点、形态和嫌疑车辆事发前的行驶路线,对案发前五天的监控进行查询,基本确定嫌疑车辆是车牌尾号为555的铃木二轮摩托车。

办案民警逐一对附近小区、工厂、停车场、沿街楼进行排查,最终在老车站附近一胡同内发现车牌尾号为555的踏板摩托车。对照附近监控视频,民警确定车辆停车时间与案发时间吻合。

11月14日12时许,办案民警根据车辆信息找到车辆所有人,通过询问最终确认肇事逃逸嫌疑人为车辆所有人的弟弟史某(18岁)。

史某向民警交代,他驾驶的铃木二轮摩托车是姐姐的车,自己无驾驶证。当日5时30分,他驾驶摩托车回老车站宿舍,沿青年路北路自北向南行驶至潍徐路交会处时,将骑自行车的贾某撞倒后驾车逃逸。

回到住处后,史某感到害怕,就用舍友的电话报警称20分钟前路过事发路口看见一起车祸……

从13日6时案发到14日12时案件侦破,莒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办案民警加班加点,多次调取监控、走访调查、分析研判,仅仅用30个小时,就将涉嫌无证驾驶、交通肇事逃逸的嫌疑人史某依法拘留。

机动车驾驶人驾车上路一定要

遵守交通法规,谨慎驾驶,

一旦发生交通事故,

应及时报警,抢救伤员,保护好现场,

切勿怀揣侥幸心理逃避责任,

驾车逃逸……

日照网新闻热线: 79896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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