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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照市交警支队开展“三让”交通秩序整治

  为进一步提升我市文明交通水平,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决定自1月16日起在全市范围内集中组织开展“三让”交通秩序整治行动,实现“三让”即“车让人,传递一份关爱;人让车,体现一份和谐;车让车,彰显一份顺畅”,有效遏制引发道路交通事故的不文明交通违法行为

  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专门成立领导小组,对城区道路交通标志、标线进行全面排查整改,持续推进专用电子监控抓拍设施建设,在重点路口、路段,增设视频监控,及时抓拍查处机动车不礼让行为及行人闯红灯交通违法。3月1日前,整治区域为日照市区。3月1日后,在莒县、五莲、岚山城区推开。

  查处重点“车让人”:机动车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时未停车让行;机动车行经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时,遇行人横过道路未避让的;转弯的机动车在弯道内不礼让行人;机动车用人行道通行未让行人先行;机动车长时间停放在人行道内,妨碍行人通行等交通违法行为。“人让车”:行人不在人行道内行走;横过道路未走人行横道或过街设施;跨越道路隔离设施;不按规定横过机动车道等交通违法行为。“车让车”:机动车不按交通信号灯规定通行;转弯的机动车不让直行车辆先行;变更车道时影响正常行驶的机动车;机动车逆向行驶;相对方向行驶的右转弯机动车不让左转弯车辆先行;社会车辆未主动避让执行任务的特种车辆;未避让载有学生校车;在同方向划有二条以上机动车道的,大货车(渣土车、商砼车)不在最右侧的机动车道通行等交通违法行为;其他不文明礼让的交通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