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日照交警发布停车新规 6种情况将免于处罚
5月22日,记者从日照交警交通秩序管理工作新闻通报会上获悉,日照交警发布停车新规,6种情况将免于处罚,而机动车在设置禁令标志、禁止标线的路段违法停车的,将被重罚。
这6种不予处罚的情形为:民警固定证据时驾驶人到场后立即驶离的;在未设置出租车乘降点的路段,出租车临时停车上下客未影响交通的;夜间20时至次日7时道路交通流量小,车辆顺向停放在道路一侧,不妨碍其它车辆、行人通行的;上下学前后30分钟内,中小学校、幼儿园门前接送学生车辆临时停放,驾驶人未离开现场的;因紧急救助、车辆故障等特殊情况违停,有证据证明的;法律规定其他不予处罚的情形。
只劝导、警告、教育,记入平台,免于处罚的情形为:除重点区域(指迎宾路、丹阳路、山东路、青岛路、海滨二路、黄海一路、北京路含以上道路的合围区域)主次干道以外的道路首次违停的;在未设置禁止停车标志标线的集贸市场、旅游景区道路首次违停的;外地车辆因不熟悉路况首次违停的;其他符合劝导、警告、教育的情形。
处罚的情形:在重点区域主次干道违停的;通过“日照交警”信息平台记录两次(含)以上违停的;占用人行道、盲道、人行横道违停的;车辆并排停放、横向停放、逆向停放的;违停造成交通事故或者交通堵塞的;停车设施服务半径300米范围内违停的;群众举报妨碍安全通行的违法停车情形;法律规定其他应当处罚的情形。
对上述违法行为,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3条第二款、《山东省实施办法》第71条,罚款100元。
而机动车在设置禁令标志、禁止标线的路段违法停车的,将被重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0条,按“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或“机动车违反禁令标线”,罚款200元、记3分。
此外,为解决市民停车难问题,日照公安交警部门结合实际,采取在夜间车流量较小、停车位配建不足的居民区周边路段划定限时停车区域,允许限时停放;在商场、集贸市场、旅游景点、医院等路段设置出租车乘降点,允许出租车临时停车上下乘客;在公厕门前路段设置限时停车点,为如厕群众提供方便等便民措施。
下一步,日照交警部门还将会同规划、住建等部门在停车设施配建、公共停车场建设、路内停车泊位调整等方面加大工作力度,最大限度地为市民出行创造更加畅通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 (日照报业全媒体记者 王蓓蓓 李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