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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兴大妈惨遭车祸身亡 “好心人”报警却被抓了

今年12月初,嘉兴平湖发生了一起车祸,一位骑三轮车的老大妈不幸身亡。报警人是一位60多岁的老大爷。老大爷自称是“好心人”,可是最后警察却把他给抓了。这个案件最近被移交至市检察院,这究竟是怎么回事呢?

老林今年已经60岁了,但他还在我市的一家水泥砖厂工作。案发那天的中午,老林在厂里喝了一瓶不到的黄酒。因为下午不上班,所以他就回家了。

老林嗜酒,中午喝了快一瓶的黄酒,但依然不过瘾,于是在下午的时候,他在家里又喝了六七两的白酒。

临近傍晚,就在喝完酒后不久,老林就骑着电瓶三轮车去上班了。

12月初的夜色来得早,虽然还不到6点,但天已经黑了。老林骑着车子一路往厂里赶,当他行至事发地点时,撞上了前面一辆同方向行驶的人力三轮车。在撞击中,人力三轮车受损,车上的老妇人死亡。

网络配图

面对民警的审讯,老林却撒起了谎。刚开始时,老林拒不承认自己撞了对方,他反而说自己是做了件好事。因为他到那里时,对方的车子已经被撞倒,那老妇人也被撞飞了,于是他出于好心报了警。

但对周边的调查取证后,诸多证据证明是老林撞了对方车子,造成了这起悲剧。在随后的审讯中,老林改了口,说他只是撞了车子,因为那辆车子就停在那里,他一时没有注意。而那个老妇人早已被撞到其他地方去了,他撞到车子的时候车子上并没有人。

尽管老林推三阻四不肯承认,但所有的调查取证结果对他还是很不利。面对这些证据,老林只能低下了头。

目前,该案件还在调查之中。

科普

醉酒驾驶机动车,不管情节是否恶劣、是否造成后果,都将按照"危险驾驶"定罪,处以拘役,并处罚金。新修订的刑法于2012年5月1日起施行,"危险驾驶"入罪引起社会高度关注,明显加大了对醉驾、飙车等危险驾驶行为的惩罚力度。2011年5月,最高人民法院对全国的醉驾案件进行调研,并酝酿出台相关司法解释。

2017年5月,最高人民法院制定《关于常见犯罪的量刑指导意见(二)》(试行)中提出,对于醉酒驾驶机动车的被告人,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予定罪处罚;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可以免予刑事处罚。

为了自己和他人切记酒后驾车!严守交通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