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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津交警抓获3名醉驾网上在逃人员

  在我们身边,潜藏着一些“双面人”

  他们表面上跟我们一样

  平凡地生活在城市里

  但背地里

  他们却带着不为人知的“小秘密”

  四处辗转躲藏

  这就是在逃人员…

  

  近日来,利津交警相继抓获3名醉驾网上在逃人员。下一步,将持续开展网上追逃,始终保持对醉驾行为的高压打击态势,坚决维护法律尊严,努力创造更加安全畅通的交通安全环境。

  案例一

  2018年6月21日18时30分许,刘某波(男,身份证号3705221976****0036)驾驶鲁E791G5小型普通客车沿枣园社区路由北向南倒车时与停在路边车辆相撞,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经查,刘某波醉酒驾驶机动车,血液乙醇含量检验鉴定报告值为265.6mg/100ml,涉嫌危险驾驶罪。2019年6月5日,被利津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列为网上在逃人员。

  目前,犯罪嫌疑人刘某波已被依法逮捕,案件在进一步办理中。

  案例二

  2018年9月21日21时30分许,王某明(男,身份证号3705221985****1712)驾驶鲁E9165E(该车为套牌,真实号牌为浙E2X615)小型轿车沿润泽小区路由东向西行驶至润泽小区10号楼下处时,因醉酒后驾驶机动车,与停在小区内小型轿车发生碰撞,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经查,王某明醉酒驾驶机动车,血液乙醇含量检验鉴定报告值为256.24mg/100ml,涉嫌危险驾驶罪。2019年4月8日,被利津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列为网上在逃人员。

  目前,犯罪嫌疑人王某明已被依法逮捕,案件在进一步办理中。

  案例三

  2018年2月4日21时许,王某平(男,身份证号:3705221967****0856)醉酒后驾驶鲁MFR449二轮摩托车沿利二路由西向东行驶至005号灯杆路段时,因操作不当,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经查,王某平醉酒驾驶机动车,血液乙醇含量检验鉴定报告值为121.02mg/100ml,涉嫌危险驾驶罪。2019年3月3日,被利津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列为网上在逃人员。

  目前,犯罪嫌疑人王某平已被依法逮捕,案件在进一步办理中。

  许多网上在逃人员都抱着侥幸心理

  以为自己是“幸运儿”

  不可能会被捉住

  奉劝至今尚未归案的在逃人员

  不要再心存侥幸,应赶快投案自首

  接受法律处罚,真正改过自新

  争取早日回归社会,与家人团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