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山东东营市生态环境局利津县分局招聘劳务派遣人员公告【招5人】
因工作需要,东营市生态环境局利津县分局委托利津县政和劳务有限公司面向社会招聘劳务派遣工作人员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性质及职责
本次招聘驾驶员1名,环境协管员4名,招聘人员为编外工作人员,不纳入机关事业单位编制管理,不具有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身份,与利津县政和劳务有限公司签订劳务派遣合同,在利津县辖区内从事车辆驾驶和辅助日常生态环境监管、突发环境问题应对等工作。
二、招聘范围及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
2、具有利津县常住户口;
3、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9年10月15日以后出生);
4、因需要夜间查巡,仅限男性;
5、应聘驾驶员岗位的应持有C1型及以上驾照,能够熟练掌握商务车、越野车、轿车等小型车辆驾驶,熟悉利津县各乡镇(街道)路线,有2年以上驾龄,无重大交通事故、交通违法行为史;应聘环境协管员岗位的应具有普通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熟练掌握办公软件操作;
6、服从分配,因生态环境工作的特殊性需适应艰苦条件下工作和加班需求;
7、应聘驾驶员岗位的有在企事业单位从事驾驶员岗位经历的,应聘环境协管员岗位的有一定文字工作基础、环境服务工作经验或环境相关专业的同等条件下优先选择。
8、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参加应聘。在职人员(含已签订就业协议的人员)应聘的须经有用人权限的部门单位同意。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
1、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
2、报名时间:2019年10月15日起至2019年10月17日
上午8:00—11:30;下午13:30—17:00
3、报名地点:利津县政和劳务有限公司(欧式商业街南首路东)
4、报名时需提交《报名表》(用A4纸,手写打印均可)和本人相关证明材料及1寸近期同底版免冠照片3张(其中报名表上贴1张,另附2张,背面注明姓名)及报名费100元。报考驾驶员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包括:本人二代身份证、驾驶证、报名表。报考环境协管员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包括:本人二代身份证、国家承认的学历证书、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www.chsi.com.cn)提供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等相关证明材料。各种证件须提供复印件1份。已签署就业协议或已就业且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须出具协议签署单位或有用人权限部门(单位)同意应聘的证明。
5、应聘人员必须使用二代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重要报名信息填报不实的,按弄虚作假处理;因信息填报不全、错误等导致未通过资格审查的,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负。应聘人员有隐瞒真实情况、填报虚假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的,查实后给予其取消本次应聘资格的处理。
(二)资格审查
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的全过程,资格初审结果不作为确定符合应聘条件的最终依据。凡在后续工作中发现初审通过人员不符合应聘资格或弄虚作假等问题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聘用等资格。
四、考试内容和方法
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
(一)笔试
1、笔试时间:10月18日上午9:00-10:30
2、笔试内容:驾驶员岗位考核《车辆安全驾驶知识》(可酌情参考C1驾照科目1考试内容),以百分制计算笔试成绩,岗位设置合格分数线90分,达到合格分数的按照1:4进入面试。
3、环境协管员岗位考核《综合素质能力测试》(主要测试公共基础知识、言语表达、分析判断等方面的能力),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1:2的比例依次确定面试人员。因面试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笔试成绩和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笔试结束后现场公布。
(二)面试
1、面试时间:待笔试成绩公布后发布
2、驾驶员岗位面试采用现场试驾、问询等方式,主要测试应聘人员驾驶水平、对利津县城乡路线熟悉情况。如面试人员均未能达到招聘要求,该岗位取消。
3、环境协管员岗位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组织计划协调能力、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和举止仪表等。以百分制计算面试成绩。面试成绩在本场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笔试最后一名成绩相同者一并进入面试。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由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考察体检人员。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取消聘用资格,由此造成空缺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总成绩相同的按照笔试成绩高低录取。
五、考察体检
主要考察入围人员的基本情况(年龄、学历等)、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对考察对象进行资格复审。体检到指定医院进行,参照公务员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入围人员个人负担。对考察体检不合格或放弃考察体检资格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因此造成的空缺,经批准后,可按成绩由高分依次递补。
六、聘用及待遇
实行劳务派遣制管理,由劳务派遣机构与拟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期满后解除劳动合同或根据工作情况续签。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试用期1个月,期满后由市生态环境局利津县分局对新聘用人员进行全面考核,对考核不合格人员解除劳动合同。新聘用人员试用期工资每月2500元,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月应发工资不低于2800元,从事驾驶员岗位试用期满后每月可发放一定数额绩效工资。实行企业职工社会保险制度,缴纳五险。
七、其他
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咨询电话:0546-56222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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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东营市生态环境局利津县分局招聘劳务派遣人员报名表.doc
原标题:2019年东营市生态环境局利津县分局招聘劳务派遣人员简章
文章来源:http://www.lijin.gov.cn/art/2019/10/14/art_37305_726762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