速看!郓城又一“死亡路口”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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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20日下午,菏泽交警支队召开11月新闻通气会,11月份菏泽交警支队牡丹区大队、开发区大队、高新区大队共查处各类道路交通违法行为13856起,其中重点交通违法行为8083起,饮酒驾驶84起,醉酒驾驶52起,刑事立案50起,行政拘留8人。
2019年11月份
“五大曝光”!
一、终生禁驾名单曝光
二、高危风险运输企业曝光
1、菏泽超兴达工程运输有限公司、菏泽鼎级实业运输有限公司、菏泽天昊运输有限公司均存在超3辆及以上工程运输车违法闯禁区的行为,存在交通安全隐患。(统计时间截止至2019年11月18日)
2、菏泽盛全运输有限公司有3辆重型货车有10条以上违法未处理,存在交通安全隐患。(统计时间截止至2019年11月18日)
三、事故多发路段曝光
1、220国道439KM+600KM(黄屯路口处),由于路口开口位置问题,存在事故交通隐患,请驾驶员朋友路过该路口时减速慢行,注意行车安全。
2、珠江路与牡丹南路交叉路口为事故多发路段,请驾驶员朋友路过该路口时减速慢行,注意行车安全。
3、高新区S346国道,夜晚照明情况不佳,来往车辆车速较快,乡村路口较多,容易发生交通事故。
四、突出违法车辆曝光,共32辆
其中包括:RF9166、RA2121 等19辆违法未处理次数较多的车辆,RM1001、RM1835等13辆存在闯禁区违法行为的车辆。(统计时间截止至2019年11月18日)
五、典型事故案例曝光
1、牡丹区案例:
2019年8月19日20时许,张某某驾驶电动自行车沿重庆路由北向南行驶至菏泽市牡丹区重庆路与东方红大街交叉口处,闯红灯与沿东方红大街由西向东朱某某驾驶的鲁R**60A号轻型普通货车发生交通事故,致张某某受伤,双方车辆受损。事故形成原因:张某某驾驶非机动车未遵守交通信号通行是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
张某某驾驶非机动车未遵守交通信号通行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八条“机动车信号灯和非机动车信号灯表示:(三)红灯亮时,禁止车辆通行”之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一条和《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确定张某某承担该事故的全部责任。
2、开发区案例:
珍爱生命,远离酒驾:男子醉驾撞上电线杆,抢救无效死亡!
2019年10月11日01时45分许,在范阳路与文化路口东任庄村北处发生一起交通事故,一辆鲁R7***7号小型轿车撞上文化路路南侧监控杆,男性驾驶员张某经抢救无效死亡。经血液检测,男子体内酒精含量达到150.5mg/100ml,属于醉酒驾驶。
张某醉酒驾驶机动车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饮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或者患有妨碍安全驾驶机动车的疾病,或者过度疲劳影响安全驾驶的,不得驾驶机动车。”张某驾驶机动车观察不周、采取措施不当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机动车驾驶人应当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操作规范安全驾驶、文明驾驶。”
张某醉酒驾驶机动车观察不周、采取措施不当的违法行为是该次事故的全部原因。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一条和《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确定张某承担此事故的全部责任。
开发区交警提醒:酒后驾驶,害人害己,一旦发生事故代价惨痛,甚至是生命。请不要抱有任何侥幸心理。另外,除了“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对身边驾驶人履行监督、提醒、劝阻的义务,更不能将车辆交给喝了酒的人驾驶,避免成为其危险驾驶的共犯而受到法律的惩罚!
3、高新区案例:
2019年10月29日凌晨6时许,一男子驾驶电动自行车行驶至菏泽市高新区万福办事处官路李村口处,一辆三轮低速载货汽车沿黄河西路由西向东行驶过来,将该男子宦某某及其驾驶的电动自行车撞翻在地,三轮低速载货汽车上一名男性下车查看伤者情况后,没有选择报警和抢救伤者,而是上车后直接驾车扬长而去。
路人报警后,高新区事故中队值班人员迅速赶赴现场,120急救车辆也迅速赶来,事故现场只有一辆电动自行车横在路面,电动自行车驾驶人宦某某已死亡,肇事车辆早已无影无踪。
事故科民警对现场进行了细致的勘察,现场只有死者驾驶的电动自行车及逃逸车辆随行人员遗留在现场的一只灰色手套。报警人没有看清楚逃逸车辆的号牌,电动自行车无明显碰撞痕迹,并且案发时间为凌晨,周边行人较少,很难再找到目击证人,这给案件侦破工作带来了极大的困难。
经过侦查,专案组发现一辆冀DX16**号福田五星牌三轮低速载货汽车具有重大作案嫌疑!两组成员同时将矛头指向该车辆。经过细致调查,该车辆外形、颜色均与肇事车辆相似,指挥中心通过缉查布控系统研判,其行驶路线基本符合肇事车辆行驶轨迹!
专案组成员伪装成废品收购人员与该车车主联系时,对方说话支支吾吾,言辞闪烁。
2019年10月30日晚23时,前方人员传来捷报,专案组成员在嫌疑车辆登记住址的河北省邯郸市某村内摸排时,发现该嫌疑车辆!在当地派出所的密切配合下,经过两个小时多的仔细搜查,发现事故发生时的随车人员于某强藏匿在家,遂连夜将其传唤至菏泽市交警大队高新区大队做进一步调查。
2019年10月31日,高新区交警将涉嫌交通肇事罪的犯罪嫌疑人于某全羁押至菏泽市看守所,至此,10.29致人死亡逃逸事故经过四十八小时的努力,成功告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