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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任纠纷拒不赔偿 临沭法院法官高效办案获赞

(记者 邓梦娇 通讯员 矫亚伦)近日,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当事人王某来到临沭县人民法院,给该案件承办人张永青法官送来的锦旗,对张永青法官尽心尽责、为民办案表示感谢。

当事人王某系一家饭馆的厨师,也是家里的顶梁柱,全家老小的生计全靠王某的工资维持。2018年7月19日9时,王某骑摩托车行驶时,被高某驾驶的小客车撞伤。经公安局交通大队认定,高某负此次事故的主要责任。

王某受伤后被送往临沭县人民医院进行治疗,被诊断为胫骨粉碎性骨折,内踝部、膝部等多处软组织挫伤及擦伤,后因伤情较重,转至临沂市人民医院接受治疗。出院后王某一直无法正常行走,复诊确定需要进行二次手术,经专业鉴定机构鉴定,其所受损伤已构成十级伤残。治疗期间王某家庭无其他经济来源,且支付了高昂的治疗费用,家庭生活一度陷入困难。为此,王某多次联系高某协商赔偿事宜,高某均置之不理,王某无奈,于2019年7月份诉至法院。

接手案件后,张永青法官通过立案材料及向双方当事人送达时得知的案件信息了解到,因该次事故导致王某家庭失去经济来源,支出治疗费用昂贵,家庭生活困难。该案的案件事实较为清楚,只是在赔偿标准和赔偿数额上,双方很难达成一致。针对该情况,张永青就赔偿事宜多次与高某沟通,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并将相关法律法条向高某进行了讲解和剖析,高某的态度渐渐有所转变。

7月23日开庭当天,王某拄着拐杖,在妻子的搀扶下出现的审判庭。因为前期对高某做了大量的说服说理工作,一看到王某的情况高某当即表示愿意尽自己最大努力进行赔偿。张永青看准时机,进一步进行协商和调和,最终高某车辆的承保公司在最大限度内做了理赔,高某也对王某要求的剩余部分进行了赔偿,并且两笔款项均在十日内就汇至法院账户。案款到位后张永青团队第一时间就通知当事人王某到法院领取案款。领款当日,王某送来了锦旗,以表达自己的感谢之情。

尽管腿脚多有不便,王某还是坚持手握锦旗站直了与法官合影留念,他说,"我要让大家看看,有法律、有好法官给我们小老百姓撑腰,我们的腰杆子硬气着呢!"

潘晓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