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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肇事致人死亡逃逸 隐瞒真相逃打击终落网

  大众网·海报新闻临沂10月12日讯(记者 邓梦娇 通讯员 张希文)驾驶人在发生交通事故,首要的是抢救伤者,保护现场,拨打报警电话。然而,郯城县一驾驶人在发生交通事故致人死亡后,心存侥幸,却选择了驾车逃逸,最终进了看守所。

  10月4日18时许,在兰陵县庄坞镇沙埠村中桥路段发生一起交通事故,一辆由西向东行驶的农用三轮车将同方向骑行的一辆自行车撞倒,造成骑车人当场死亡。此时,有目击者拨打了报警电话。

  兰陵交警大队事故处理中队民警接到指挥中心指令迅速到达现场勘察,现场除了受害人躺在道路的右侧已经停止了呼吸,自行车被撞坏外,没有发现肇事车辆遗留的任何线索,整个现场并不复杂。当晚,民警回到办案区开展了案件排查侦破工作。

  根据目击者提供的信息,结合案发现场前方路面监控情况,民警锁定了肇事车辆系一辆农用三轮车,该车曾经在今年1月份处理过交通违法行为,车主为郯城县港上镇居民李某京。

  10月5日上午,在当地派出所的协助下,民警来到李某京的家中,其对象称没在家,民警说明情况要求尽快给李某京联系。不一会,看到眼前的民警,李某京心里自然明白。

  在李某京的家中,民警发现了肇事三轮车,上面覆盖了篷布,打开一看,驾驶室内的小红帽和两瓶矿泉水依然放在驾驶室的工作台上,与监控记录的画面完全吻合。在大量事实和证据面前,李某京如实供述了肇事逃逸的过程。

  据李某京交代,案发当天,从外地卸完货物在回家的路上,突然对面有辆机动车的车灯很亮,隐隐约约看见前方有个身影,三轮车的右前方将其撞倒,然后稍停顿一下驾车逃跑。回到家中,明知自己发生事故,害怕交警追查,与次日凌晨3时许将肇事车辆车牌扔到一垃圾桶内,把自己的一副摩托车牌换上,再把车上的年检贴撕掉,并于白天到一家修理厂将撞坏的三轮车进行了维修,企图逃避交警的检查。然而,这一切都是枉然。

  法网恢恢,疏而不漏,李某京的所作所为仍然难逃法律的制裁。目前,李某京涉嫌交通肇事逃逸被依法刑事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