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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临沂乘客滋扰客车司机危害公共安全案上午开庭 当地同时对嫌犯启动司法救助

  央广网临沂6月12日消息(记者柴安东)据中国之声《新闻纵横》报道,今天(12日)上午,山东省临沂市“乘客滋扰客车司机危害公共安全案”将在蒙阴县人民法院开庭。在这起案件中,蒙阴县人民检察院工作人员除了将以公诉人的身份出现在今天上午的庭审现场,控诉滋扰客车司机的嫌疑人乘客,还将作为司法救助的发起人,救助这名被告人嫌犯。那么,此次救助被告嫌犯出于何种考虑?

  据记者稍早前的报道,还差几个小时,山东省临沂市蒙阴县居民王某某就要站在被告席上,等待进一步的审判。根据公交公司客车司机张师傅回忆,就在今年1月1日下午4点多,嫌疑人从野店镇黄土良村坐上从乡村到县城蒙阴的客车,坐在司机右后侧座位上:“两个妇女把他送上来,看他了喝酒,我当时就说,喝酒了不合适。两个送的女的说没事。上来之后呢,他影响乘客上下车,我就劝说了几次,然后到这地方他就从座位上猛地起来,两手掐住我脖子,当时我喘不上气来。我当时考虑到车上拉了十多个人,没有顾他,我紧握着方向盘,把车靠右边停下。同时有个学生帮忙,把他弄一边去。很危险,因为这边是一些沟,对面来了一辆大货车。”

  公诉人、蒙阴县检察院专职检委杨峰表示,客车司机随后报警,警方随即立案:“公安机关是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和危险驾驶罪两个罪移送起诉。我们经过审查,也基本认定公安起诉的这两件事实。”

  公诉人、蒙阴县检察院检察官助理王宝婕说,经过严密核对,发现了事情的原委:“被告人上车之前是喝酒的,他中午喝的他姐姐孩子的喜宴,喝酒之后处于醉酒状态,上车之后一直有一些不文明的行为。他坐在客车上下门旁边的座位,乘客上下车的时候他就伸脚进行阻拦。有一个乘客下车的时候,他就用脚踢他的提包。司机进行了紧急制止。被告人情绪也比较激动,说了非常不文明的语言,与司机可能有了先前的言语冲突。但是在后来,被告人去扑向驾驶员之前,这段接近小半个小时的时间,二人之间是没有任何交流的。被告人一直在座位上睡觉,他突然醒了之后,他个人供述,是想起了之前驾驶员对他的一些制止,他非常生气,然后就扑向了驾驶员。”

  根据相关法律,嫌疑人王某某面临三到十年的刑罚。根据警方的调查和检方核查,犯罪嫌疑人之前就犯有一次醉酒导致的危险驾驶罪和殴打他人的行政拘留。再加上这次袭击客车驾驶员的时候,车速超过了60公里每小时,车上乘客达到了14人,而且这次嫌疑人再次涉嫌危险驾驶罪,达到了醉酒驾驶后发生交通事故,并负事故的全部责任,这些都属于该罪的从重情节,数罪并罚。

  但是,公诉人杨峰说,他们在案件调查过程中还发现,王某某虽然罪不容赦,可他的家里前段时间刚刚脱贫,现在没了他,家庭完全丧失经济来源:“在审查起诉过程中,发现被告人家庭状况非常特殊,他的妻子是一个残疾人,他的孩子才上小学六年级,平时的生活来源全是被告人。但被告人被羁押之后,这个家庭状况,我们到实地调查以后发现非常可怜,我们就想怎么来对他们进行救助。”

  对一个嫌犯进行救助,这在检察院内部也引发了法理上的争议。

  在今天案件开庭之前,蒙阴县检察院的4000元司法救助款已经交给了被告人的家属。家属表示:“我非常感谢,反正俺娘俩怪想他,俺希望他早点回来,俺娘俩需要他。”